三公经费及说明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10月10日 20:05  州财政局

附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博州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本地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依法向博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依照法律规定对博州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对本地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负责应由博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对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负责对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负责应由博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案件工作,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博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博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对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协同博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规划和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负责其他应当由博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0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0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招录16名书记员工资经费,向州财政局申请半年书记员工资。本年支出147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8.48万元,降低15.41%,主要原因是:2019年反贪、反渎局干部转隶到州纪委监察委,人员减少,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60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占91.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9.18万元,占8.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4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18万元,占85.13%;项目支出219.15万元,占14.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2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6名书记员工资,调入两名副县级干部。财政拨款支出13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12万元,降低8.5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共开支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02.35万元,决算数14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1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社保以2018年的工资基数计算,2019年的工资增加;调入副县级两人,增加16名书记员,人员工资相应增加;财政上拨付310万办案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02.35万元,决算数1366.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3%,主要原因是:增加书记员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1048.15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01.2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7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95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17.34万元、津贴补贴251.29万元、奖金17.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6万元、住房公积金64.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54万元、离休费7.3万元、生活补助1.76万元、奖励金176.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

公用经费69.75万元,包括:办公费6.51万元、印刷费0.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1.96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2.38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5.55万元、维修(护)费7.79万元、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专用燃料费0.52万元、劳务费14.48万元、委托业务费3.54万元、工会经费7.16万元、福利费8.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22万元,比上年减少13.1万元,降低33.3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2万元,占92.8%,比上年减少13.65万元,降低35.9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占7.2%,比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40.07%,主要原因是高检院来州院培训讲课。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维修、发动机修理。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公务接待费1.9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湖北省院来我院调研双向交流和区院来我院调研。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1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6.9万元,决算数26.2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24.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万元,决算数1.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高检院来我院培训授课的开支,按预算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5万元,比上年减少27.39万元,降低28.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性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646(平方米),价值679.26万元。车辆12辆,价值339.22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76.9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实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本年调整预算的项目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效益与己关系不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者认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预算管理内容,为各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强对各部门业务指导。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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