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博州扶贫领字〔2018〕15号)精神,开展了202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核查工作。在博乐市、精河县和温泉县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博乐市202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3871万元、实施项目37个,第二批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15000万元、实施项目6个,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精河县202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1620万元、实施项目9个,第二批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12000万元、实施项目4个,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温泉县202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4340万元、实施项目38个,第二批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23000万元、实施项目5个,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审核人:刘晓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