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连伟疆 答复类别:B类
依米努尔·吐尔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自治州人民政府高位推动明确阿拉山口市国家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划定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是我国现行工资制度中,扶持艰苦边远地区提高工资水平、缩小区域差异的一项重要措施,不同的地区类别对应不同的津贴标准,反映不同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始于2001年,并于2006年工改时进一步完善,2010年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后,国家加大了对我区的倾斜力度,又将自治区38个县市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其中我州温泉县由三类地区调整为四类地区。阿拉山口当时尚属自治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在地,尽管自然环境恶劣、人文环境落后,但不属于独立行政区划,因此错过了上述重要的三次机会。
2012年12月国务院批准阿拉山口建立县级市,但未对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进行明确。为此,自治州党委、政府及阿拉山口市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千方百计为阿拉山口市申报地区类别奔波,付出了艰辛努力。
2013年2月自治州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将阿拉山口市确定为国家艰苦边远六类地区的请示》(博州政发〔2013〕12号),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请示上报国务院,期间,自治州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到自治区人社厅为提高阿拉山口市艰苦边远地区类别事宜进行争取支持;州人社局也积极通过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退休处及时了解提高阿拉山口市地区类别的办理情况;2019年初,为进一步争取提高阿拉山口市地区类别事宜,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巴德玛拉带领州人社局局长朱晓明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程到自治区人社厅争取支持;2020年5月,全国人大代表、博乐市小营盘镇副镇长努尔·买买提向全国“两会”再次提交了关于将阿拉山口市确定为艰苦边远五类地区的建议,建议号为9415,并已转中组部参阅。
尽管国家对此事尚未作出具体回应,但国家在不断调整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在2010年至2012年2次调整的基础上,又于2016年和2018年再次进行调整,特别是2016年国家完善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原则上每两年上调一次标准,发挥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向基层、艰苦地区倾斜的导向作用,为稳住阿拉山口人才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
申报阿拉山口市确定为艰苦边远五类地区,是推进阿拉山口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进一步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建设边疆、守好国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对上联系常态机制,加强与自治区人社厅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申报工作动向。局领导主动与分管此项工作的厅领导进行沟通联系,并安排业务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与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退休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沟通,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关于确定地区类别的最新动向,一旦有消息,我们将及时跟进,尽最大努力推动确定阿拉山口市地区类别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倾斜力度,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允许增设就业见习岗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倾斜;支持鼓励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优先安排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合理配置职业工种;支持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并完成年度实习实训计划;协助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事考试考务和办理仲裁案件等业务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博州人社局工作的支持!今后州人社局将继续协助阿拉山口市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赵娟娟 电话:0909-2318563
2022年4月12日
审核人: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