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7个乡镇场、25个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8号;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280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精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及自治区、自治州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及其新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务动态,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有力推进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努力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积极促进精河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㈠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精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制定印发了《精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政务信息。2020年,精河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30余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97余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06余条。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财政等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47条。加强对政府出台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切实提高政策可读性。2020年,共解读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土地确权、城乡医疗救助、义务教育、精准扶贫等政策性文件16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公布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8件。对精河县2019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1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2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00件。)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推进精河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和报送工作,汇总发布26个领域目录。
㈡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2020年,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完毕。
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健全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归集管理,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传递、及时上报,切实保证县政府网站信息质量、数量稳步提升。严格规范政务动态、公共服务等信息发布流程及时限,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政务公开考核成员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下发通报,2020年,共下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报五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㈣持续强化平台建设管理
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已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26项,已成功发布事项683项。平台事项精细化程度已达1.60,已发布事项可网上办比例达100%。精河县在平台已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总数为664项,公共服务事项163项。开展精河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4次,事项维护整改集中会审3次,大力推广“新疆政务服务网”APP,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政务服务网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印发《精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 (试行)》,将政务服务延伸至乡镇场,构建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通知》,与乡镇(场)签订《精河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推进工作承诺书》,规范建设便民服务大厅,组织乡镇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员实操培训,各乡镇(场)、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正常投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并应用。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不断优化网站公开栏目,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完善信息发布内容,杜绝僵尸栏目、死链接等问题。投入4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开普云监测服务的形式,加强网站错敏信息监测,严格落实敏感节点网站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
㈤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配备一定数量、具备较强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造成泄漏机密、损害政府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2020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强化培训考核。将政务公开全面纳入县党委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组织乡镇(场)、县直部门进行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考核,并及时通报了考核结果。
规范公文标识。持续做好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划清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界限,从源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准确。
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栏目,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成员单位日常指导,根据评估通报问题清单及政务公开评估体系,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38 |
0 |
0 |
行政强制 |
15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9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53 |
18289.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精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政务公开的快速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存在公开不及时,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具体,依申请公开较为困难等诸多问题;落实“六稳”“六保”、公共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不够生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协调机制。
下一步,精河县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次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方案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发布机制,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确保政策能够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将政务公开全面纳入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优化第三方评估,扩大公众参与,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进步。认真履行“放管服”改革及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维护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基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梳理发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全程网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