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浓度、数量及污染排放水平。2022年博州按照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实际情况,根据管理需求制定了2022年博州污染源执法监测计划,并下发各县市分局。
2022年博州共计纳入污染源执法监测的企业为15家,占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7.25%,较去年增加了1.96个百分点。其中:博乐市6家、阿拉山口市2家、精河县5家、温泉县2家。2022年博州执法监测工作依然由各县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由博州环境监测站完成执法监测数据的汇总与上报,并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完成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质量核查与抽测。
据了解,2022年博州执法监测计划详细规定了监测对象的监测类别、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上报日期,为下一步顺利开展2022年执法监测工作提供了依据。
审核人:史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