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自治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旅游兴州”战略全面启动,旅游富民作用不断凸显,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产业支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疆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自治州文化旅游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州”战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故事,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自治州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现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精品艺术创作成果丰硕,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旅游兴州”战略全面启动,旅游业战略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强化,旅游进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旅游富民作用不断凸显,文化和旅游成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持续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州基本建成覆盖州、县(市)、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四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各族群众共享文化成果搭建了良好平台。投入近9亿元,建成自治州文化艺术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并投入使用;投入5亿元建成阿拉山口文化中心;投入1.6亿元建成温泉县“五馆一中心”;精河县文化馆、美术馆迁入新址。加强村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新建村级阵地259个,占全州的66.5%,每个面积不少于1500㎡,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工程,为全州61个村队文化室配备了数字服务一体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平板电脑等设备。实施“东风工程”、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每年为全州15个乡镇、249个行政村、3个街道和29个社区免费赠阅出版物。以自治州两中心、博物馆为龙头,以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为支撑、以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格局已经形成,各馆站积极开展舞蹈、民族器乐、农民画等群众艺术培训班,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州文化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万家”、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组织开展“双百活动”“文化下乡”“百名文体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我的书屋,我的梦”全民阅读、“小荷风采”少儿才艺展示大赛等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每年举办春节文艺晚会、诗文朗诵大赛、大合唱比赛、环湖赛文艺演出、书法剪纸比赛、农牧民画展、器乐舞蹈大赛等各类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承办了西部山歌会、《中国好声音》新疆博州赛区海选等活动,活跃和丰富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全州各地围绕节庆日、纪念日、主题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已成常态。
文化艺术创作及对外交流不断加大。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创作,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编了快板、小品、莱帕尔、阿肯弹唱等形式新颖的节目进行巡演。儿童剧《少年英雄江格尔》获国家艺术基金支持,在州内外巡演80余场次。州文化馆选拔推荐的50幅农民画作品入选“五彩的土地”中国赴埃及农牧民画展。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塔城歌舞剧《家园之恋》到自治州巡演,应俄罗斯卡尔梅克共和国国家音乐协会邀请,组织州歌舞团优秀演员赴俄开展“亲情中华、魅力博州”文化交流演出活动。与湖北演艺集团联袂演出《天上草原》话剧3场。湖北省组织相关作家、画家定期来我州交流采风,并在湖北省美术院举办了“鄂博情深—新疆采风写生创作展”。引进湖北、宁夏、河北、山东、黑龙江、云南等地文物交流展,组织“青色草原—博尔塔拉民族风情展”赴广东、福建、浙江、四川等11个省市博物馆展出。通过文化交流,极大提升了各族群众精神文化享受层次与水平,有效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突破。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阿敦乔鲁古遗址及墓葬实施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引起疆内外专业院所和考古专家的广泛关注。2017年8月,考古研究所专家汇聚温泉县,召开研讨发掘呼斯塔遗址现场会,认定该遗址是新疆青铜时代早期大型遗址。自治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1处增加到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21处增加到54处,新公布了270余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得到了较好保护和传承。争取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资金3754万元,对5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赛里木湖古墓群、阿敦乔鲁石栅古墓群及岩画群、阿日夏特科克石围及石堆墓群、阿日夏特石人墓、博乐市达勒特古城遗址)实施了保护性设施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健全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信息库,申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个(《江格尔》和《蒙古族托布秀尔音乐》)、自治区级18个、州级48个,打造非物质文化生产性保护基地2个。积极挖掘民族历史文化,先后出版了《察哈尔蒙古西迁简史》《新疆察哈尔蒙古屯垦戍边史》等一批具有博州历史文化底蕴的书籍。
二、旅游业快速发展
“旅游兴州”战略扎实推进。立足得天独厚的旅游条件,将“旅游兴州”战略纳入“四大发展战略”高位推动谋划推进,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景区,做大做强特色优势特色品牌,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凸显,成为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产业。
旅游经济规模大幅提升。2016年至2020年,全州累计接待游客0.34亿人次,是2015年的13倍,年均增长34.6%,2019年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千万人次,旅游收入339.5亿元,是2015年的18.7倍。
旅游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州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6个,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精品景区不断增加,旅游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旅游富民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出台了《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州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行动方案》《自治州引客入博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奖励办法》《自治州推进“旅游兴州”战略实施意见》等文件。“十三五”末,全州星级农家乐达到50家(五星级1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44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
旅游品牌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温泉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了温泉县高品质休闲度假目的地,建设了温泉县克鲁格高端自驾营地。全州A级景区达到12家。启动创建温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博乐—阿拉山口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全州星级酒店发展至10家(4星级1家、3星级9家)。旅行社发展至14家。
三、文旅融合有序推进
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成立了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挂牌成立,各县市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累计投资超过200亿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了旅游基础设施水平,“铁公机”立体交通格局基本成型,航班车次密度加大,逐步形成1241(乌鲁木齐乘飞机1小时到博州、乘高铁2小时到博州、高速路4小时到博州、博州1小时旅游圈)旅游交通架构。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完成《自治州全域旅游规划》,启动编制《自治州乡村旅游规划》《温泉县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专项规划》《博尔塔拉河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等规划,印发《自治州引客入博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奖励办法》。赛里木湖旅投公司等文旅投资公司相继成立,引进深圳华侨城等一批疆内外文旅公司进驻博州。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旅游发展地域和季节不均衡,旅游产品供给不足。旅游产业处于小、散、弱的发展状态,旅游发展动能不足。旅游产品供给季节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夏秋季观光旅游产品比较丰富,冬春季旅游产品供给不足。
文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程度不高。文物、文博、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内涵挖掘不足,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优秀剧目和文艺作品创作未能与旅游市场有效衔接。世界文化遗产、遗址公园、红色旅游景区、城市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目的地等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文创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规模不大。文化企业总量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产业形态不够丰富,综合带动效益不够明显。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旅游风景道及旅游热线沿途驻车观景平台、加油站、服务区、标识系统有待完善。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点道路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景区智慧化水平有待提高。
人才队伍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文化文艺、智慧旅游、文创研发、旅游企业等领域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合理,文旅融合新形势下的新型人才不足,基层管理人才紧缺,旅游服务人员的服务意不强、技能培训不到位。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目前,我国大众旅游进入发展新阶段。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和“文化润疆”工程及“旅游兴州”战略的实施,为自治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加速升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假日制度不断完善,带薪休假制度逐步落实,基础设施条件更加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潜能快速释放,为文化和旅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市场配置和完善产业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进一步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中高端产品开发、优化文化和旅游供给结构,从而推动文化和旅游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潜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助于文化和旅游消费有序回流,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进入后疫情时代,面对出境游减少、国内中远程游增多新形势,自驾、冰雪、度假、研学、康养等专项旅游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释放发展红利。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州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稳定红利持续释放,文化空前繁荣,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文化和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口援疆有利于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动力。对口援疆是国家战略,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湖北援博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送客入博、产业援博、人才援博,为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给予更大支持。
第四节 发展趋势
高质量发展成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也是未来一个时期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全面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文化和旅游供给结构及消费结构,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提高企业综合效益,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GDP的贡献率;需要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科技赋能和科技创新,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质,创建文化和旅游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新型文旅融合复合型人才队伍。
乡村振兴战略拓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构建发展新格局,带动城市消费和城市人口进入农村,优化乡村产业和收入结构,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
信息技术革命催生全新的数字文化和智慧服务。“十四五”时期将是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快速发展的五年,文化和旅游将呈现在线化、智能化、社交化、视频化、融合化发展趋势。5G网络广泛应用将不断创造新场景和新应用,通过与VR/AR、AI、物联网、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结合,将为博物馆、图书馆及美术馆等公共文化空间和旅游景区创造新的服务模式,为大众提供公共文化和旅游新体验。实时场景应用与大数据分析、自媒体传播等将更好实现景区精准营销。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绿色生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加主动、积极、创新地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化”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四大战略”,以推动全域旅游转型升级、提速提质为主线,以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以打造新疆重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持续推进“旅游兴州”战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消费,着力构建“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把旅游业打造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扩大就业创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扩大文化和旅游对外影响力。把博州创建成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迈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州向旅游经济强州的跨越。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全州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更好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文化和旅游发展均等化水平,注重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风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系统观念,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文化润疆工程扎实推进。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做大做强公益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与自治州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文化实力,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条件。
“旅游兴州”战略深入实施。坚持以赛里木湖为龙头,以“温赛旅游一体化”为核心,全力打造“游在赛湖、养在温泉”的全域全季旅游产品体系,“一龙头、一核心、一环线”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逐步均衡,四季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服务要素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满足,文明旅游蔚然成风,旅游环境更加优美。
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一批重点文化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古遗址公园、文化公园成为重要旅游景点,形成一批新的文旅融合产业增长点。推进文化演出、艺术作品、非遗项目进景区,景区文化内涵不断增强、文化体验更加丰富,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广泛应用。
二、主要指标
到2025年,自治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主要指标是:
——自治州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筑面积达标率达100%;各级文化设施开放时间达48小时/周;专业艺术表演团队、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年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5000场次,服务群众50万人次。
——完成新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精河县博物馆建设、州博物馆维修改造工作,送出文物交流展1个,引进各省(市)文物展20个。
——创作生产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主题音乐、舞蹈、小品等文艺作品不少于30部;创作生产画作、书法和摄影作品不少于150幅,其中部分作品进入自治区级展览展示平台,争取进入国家级展览展示平台。
——新增3A级以上旅游景区26家(2021年6家、2022年5家、2023年5家、2024年5家、2025年5家),其中5A级景区1—2家;旅游度假区1—2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2家、边境旅游试验区1家、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1—2个、旅游风景道1—2条、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以上。
——到2025年,全州接待游客3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0亿元。
第三章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深入贯彻实施《文化润疆工程规划(2021—2030)年》,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滋养润泽自治州各族群众,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州、县(市)歌舞团、乌兰牧骑排练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项目,打造一批非遗项目传习馆、专业艺术带头人工作室,推进博州博物馆、博乐市博物馆、阿拉山口市博物馆、精河县博物馆、赛里木湖文化展览馆项目,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文化、图书、电影、美术等馆站场基础设施,织密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州图书馆图书馆藏量总量达到100万册(其中纸本图书30万册、电子图书70万册),创建为国家二级馆。各县市图书馆图书馆藏量达到50万册(其中纸本图书20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加大对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扶持力度,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州(县、市)数字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项目建设,州县两级公共文化机构普遍建成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形成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数字文化网络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组织群众文艺活动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一是突出主题创作。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梦”为主题,鼓励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编创一批接地气、有温度、有影响力的优秀剧目和美术、音乐、舞蹈作品,生动讲述博州精彩故事。“十四五”期间,创作1—2部在全疆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1-2张能传唱开来的原创歌碟、持续开展赴自治区和鄂博书画交流画展。争取打造一项荣获“天山文艺奖”的文化项目。二是办好重大艺术活动。举办春晚、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广场舞大赛、美术书法摄影主题展览等大型文化活动,打响博尔塔拉合唱音乐节、博乐市海棠文化旅游节、温泉县香紫苏文化旅游节、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文化节、赛里木湖山花音乐节等文化旅游活动品牌。在全州建立10个艺术家写生基地,组织疆内外艺术家常态化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打造赛里木湖书画长廓。每年举办全州师生书法大赛,创建“书香博州”全民阅读品牌,营造全民爱书法、学书法、写书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创作环境。设立博尔塔拉文艺奖,鼓励业余文艺团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社区和村队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激发群众创作活力。推出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推动文艺下乡工程。
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一是做好现有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实施博乐市达勒特古城、精河县安阜城遗址、温泉县阿敦乔鲁遗址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实施遗址保护工程、修缮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展示利用工程,充分利用考古发掘成果,正确系统阐述新疆历史、博州历史,发挥文化遗产的史证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出古城遗址、丝路古道、历史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等文化遗产旅游线路。二是提升博物馆展陈水平。实施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州博物馆历史厅展陈改造、精河县博物馆、温泉县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积极申报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通过联展、巡展、合作办展、建设分馆等方式,促进馆藏资源、优秀展览的共享交流,提高藏品利用效率。将“青色草原—多彩家园”民俗展打造成新疆精品文物外展,赴全国各地交流巡展。征集博州地方名人书札、诗文集、稿抄本日记、有价值的石刻拓片等,充实博州地方特色文献。三是实施文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利用,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及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库。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四个体系”,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一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出台《自治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州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办法》《自治州非遗传承人申报评审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指导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二是完善保护名录体系。建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机制,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档案和数据库。做好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增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自治区级项目10个、州级项目20个,新增国家级传承人2—5名,自治区级传承人10名。配合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妥善保存记录成果。三是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推进蒙古族短调、长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托布秀尔、皮制品制作等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组织传统民间艺人向公众免费现场制作、展示和传授传统技艺。发展壮大传承人队伍,建立“中心+基地+传承人”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四是完善展演宣传体系。创立“托布秀尔音乐节”,并将其打造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民俗活动。设立传统工艺产品展示展销场所,挖掘非遗项目经济潜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社区、村队等,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等节点,开展系列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让人们感受身边的文化遗产。创新传播渠道,通过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断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
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一是加快完善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加快自治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州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构建产业政策保障体系,用好政策“组合拳”,为文创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将“文化创意”人才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五年内引进打造10个在全疆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带动全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二是拓展文化产业发展载体。博乐市打造以天山青为主题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和以赛马为主题的马文化产业园。每个县市立足本地非遗项目分别打造1—3个文化特色街区或文化创意实践基地,促进文创产业发展。三是激活夜间经济。依托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博河夜游、博物馆夜游等多元化城市夜游项目,打造一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河畔音乐会、音乐剧、歌舞剧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进一步激活夜间经济。四是推出一批文创产品。重点打造推出“博尔塔拉四礼”(天山青、托布秀尔琴、草原石人、新疆北鲵)、“博尔塔拉吉祥三宝”(冷水鱼、枸杞、天莱香牛肉)系列文创产品,围绕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那达慕草原节主题打造博州系列体育类、民族类文创产品,创办每年一度的自治州文创产品大赛,丰富文创产品,激发市场活力潜力。
第四章 持续推进“旅游兴州”战略
落实自治区《旅游兴疆规划(2021—2030年)》,依托旅游资源禀赋与旅游业发展基础,积极推进均衡协调发展。以旅游富民为目标,打造核心吸引力,培育旅游增长极,建设特色文化村镇,培育文化产业园。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建设旅游产业集群,打造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冰雪旅游胜地、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辐射带动乡村休闲旅游带发展。
深入推进大众旅游,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聚焦旅游目的地建设,创新旅游产品体系,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发展夜间旅游和假日经济,拓展旅游时空范围。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旅游消费领域。实施旅游惠民措施,加大旅游公共服务力度。引导各地制定实施门票优惠补贴等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游客文明、安全、理性、绿色出行。
第一节 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握指成拳、精准施策、县市主体、重在落地”的原则,突出生态风光、民俗风情、边境风貌、冰雪风韵等资源特色,着力构建“一龙头、一核心、一环线”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全力打响“游在赛湖、养在温泉”的全域旅游品牌,推动形成主题差异化、内容精品化、景区极致化的全域全季旅游发展新格局。
一龙头:举全州之力,依托赛里木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而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人文化、国际化的世界级景区,创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
一核心:把推进温泉—赛里木湖景区旅游一体化作为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的核心,按照“全域景区化、景区一体化”的要求,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构建有机融合的管理服务体系,全力打造自治州全域旅游发展核心区和示范区。
一环线:依托自治州公路路网架构,打造连接阿拉山口、怪石峪、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阿尔夏提、米尔其克、阿敦乔鲁考古遗址地、冷水鱼公园、圣泉、鄂托克赛尔、哈夏林区、赛里木湖、三台林区、巴音阿门、小海子、大海子、七彩红山、木特塔尔国家级沙漠公园、阿拉山口等精品旅游景区的闭环旅游线路,串点成线、串珠成链,形成点点相接的旅游大环线,让景区群串起来、快起来、热起来、兴起来。
第二节 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
建设以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龙头的旅游增长极。优化国家5A级旅游景区空间布局,支持温泉县圣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构建旅游目的地,培育新业态、新产品,增加文化体验内容,发展低碳旅游和智慧旅游,增强对周边县市辐射带动作用。
建设以“温赛旅游一体化”的为重要支撑的全域旅游产业。坚持以赛里木湖为龙头,以“温赛旅游一体化”为核心,全力推动“游在赛湖、养在温泉”的全域全季旅游产品体系形成规模。“一龙头、一核心、一环线”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逐步均衡,丰富四季旅游产品,打造温赛西海生态游、圣泉体验游、湿地观光游、高原牧场游、民俗风情游、冰雪休闲游等特色主题游。旅游服务要素体系更加健全,温赛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着力构建以政策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抓手,以用户为中心的温赛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建设以全域旅游为抓手的旅游发展示范州。加快推动各县市以旅游标准化示范区为基础,以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开展自治区级、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按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多方衔接、瞄准重点,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依托区域内旅游资源禀赋,丰富旅游业态,提升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带动自治州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专栏1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
国家5A级旅游景区:优化5A级旅游景区空间布局,鼓励5A级旅游景区空缺县市推进创建工作,推动资源条件成熟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进温泉县圣泉景区等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培育赛里木湖旅游度假区、温泉县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温泉县鄂托克赛尔天泉景区等景区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博乐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阿拉山口市、精河县积极对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稳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
第三节 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的要求,将旅游业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依托旅游集散中心城市、历史文化等资源,以非遗活化利用、新型业态打造、艺术文化集聚、民俗风情展示等为建设重点,改造和提升街区文化氛围和景观环境,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内涵丰富、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善、旅游功能齐全、街区管理规范、消费拉动明显的高水平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充分利用城市地标建筑、标志性景观、休闲商业广场和街区等发展夜间经济。争取到2025年,各县市至少建成1—2个夜间经济集聚区、1个具有本地特色和地方认同感的休闲街区。加强城市公园、主题乐园和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城市绿道、骑行公园等慢行系统,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推动环城休闲游憩带建设。
专栏2 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创建工程 |
旅游休闲城市:引导博乐市创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城市和夜间经济集聚区。加大旅游休闲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合理保护和开发城市旅游休闲资源,完善城市休闲街区、休闲绿道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空间景观、特色景观及线性景观的优美度、观赏度,统筹推进“景城一体化”,实现旅游休闲空间之间有效连接,提升旅游休闲舒适度。 旅游休闲街区:推动博乐市大巴扎、温泉县“温泉小镇”夜市、精河县河畔丽景商业街等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博乐市中央广场、阿拉山口国贸商城四季夜市等创建自治区级休闲街区,推动特色餐饮、购物娱乐和非遗传承创新展示和集聚发展,构建主客共享的休闲街区。 |
第四节 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
构建乡村休闲旅游带。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城郊乡村休闲旅游圈,鼓励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等乡村旅游带特色化发展。
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制定实施《自治州文化和旅游系统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结合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各地在重点旅游风景道和景区周边积极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乡村旅游产业带。积极打造“画家村”“摄影村”“非遗村”等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特色村;在博乐市大力发展葡萄酒文化旅游产业;依托温泉县香紫苏基地、精河县枸杞产业园、沙地桑采摘园等打造田园旅游综合体。
加强星级农(牧)家乐品牌建设。打造90家彰显中华文化元素和自治州特色的星级农家乐(2021年20家、2022年30家、2023年20家、2024年10家、2025年10家)。鼓励各县市申报创建四星级以上农牧家乐,指导各县市开展三星级以下农家乐创建评定及挂牌工作。以“农(牧)家乐”星级评定为抓手,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规模增长、集聚发展、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引导各县市将自产农产品转化为旅游纪念品、特色食品等乡村旅游商品。鼓励乡村旅游重点村在临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旅游商品销售专区,开办旅游商品网店,开展旅游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增加乡村旅游消费收入。
加速乡村精品民宿规划建设。围绕核心景区、旅游热线,大力推进精品民宿发展。科学引导民宿旅游发展,将乡村民宿打造成为乡村旅游重要吸引物。结合民宿发展,充分挖掘当地文化元素,创新经营方式,全面引领乡村旅游服务品质提升。
持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宣传推介。结合区域特色农业农事节庆,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参与”的模式,鼓励举办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题的宣传推介活动,扩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力争做到春赏花、夏消暑、秋采摘、冬戏雪,实现乡村旅游四季不断,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带动周边村落村集体经济和乡村旅游发展,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等多种模式,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乡村旅游,带动就业增收。通过民宿餐饮、就地打工、产品加工、资产入股、租金收益、公司带户、专业合作等途径,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
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自治州大环线和连接自治州景区景点群为主的系列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和多日游旅游线路,把优质乡村旅游点位进行串联,开发博州人家·多彩乡村、自驾畅游·自在博州、西域江南·田园农家、民俗村寨·特色文化等精品乡村旅游线路。
专栏3乡村振兴旅游富民工程 |
建设一批城市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传统村落、生态农业、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瓜果基地、花田景观等资源,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观光采摘园、垂钓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在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等城市周边培育环城休闲游憩带。 建设一批核心景区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自治州七大旅游集群,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大力发展农牧渔家乐,推进现有旅游特色村和农家乐转型升级,建设一批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区。 创建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实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精品农庄(园)、农业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品牌创建工程,鼓励乡村旅游特色村创建A级旅游景区。 持续推进农产品进景区:推动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有条件的休闲旅游经营场所设立博州特色农产品营销区,完善农产品在线销售和物流配送体系,叫响10大“名优农品·博州礼物”,推动形成自治州农产品旅游商品区域品牌。利用援疆机制在内地市场开辟自治州特色农产品营销区(站、店、点)。 |
第五节 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与冰雪经济
高位推动自治州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推动自治区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推动我州冰雪产业提档升级和规模集聚发展,努力把自治州打造成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胜地。打造“一冰三雪一馆一装备”,依托赛里木湖景区和温泉县冰雪资源,打造冰雪旅游品牌,着力实施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营销、冰雪人才建设。
统筹打造冰雪经济创新发展区。引导和支持博乐市、温泉县、赛里木湖景区打造冰雪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依托滑雪场、A级旅游景区、旅游特色街区、民俗村串点连线,不断提升基础服务设施水平和质量,将冰雪运动、冰雪观光、民俗风情体验有机结合,针对不同旅游市场需求,打造冰雪运动休闲旅游线路和冰雪风情旅游线路。
实施冰雪旅游品牌战略。指导博乐市、温泉县、赛里木湖景区培育冰雪新业态、新产品。温泉县依托冰雪旅游资源,积极探索打造冰雪特色小镇,逐步培育融合冰雪运动、文化体验、康养旅游等板块的冰雪旅游集聚区,打造温泉县越野滑雪场冰雪运动基地。积极探索“5A级旅游景区+滑雪场”发展模式,依托自治区提出的“七大滑雪旅游度假地”,高水平规划建设赛里木湖滑雪旅游度假地,在国内外形成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滑雪旅游度假品牌。培育冰雪旅游节庆品牌和国家冰雪运动赛事,引导冰雪运动与民俗文化、气象、体育、康养、科技、装备制造等融合发展。
完善冰雪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温泉越野滑雪场、博乐市滑冰馆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温泉县高山滑雪场、赛里木湖高山滑雪场建设。支持博乐市、温泉县优化完善冰雪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和服务要素,依托“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推出冰雪旅游线路、冰雪旅游景区、滑雪(滑冰)场的预约预定和智慧旅游服务。
丰富冰雪产品和业态。支持赛里木湖景区积极探索冰雪夜间经济,开展夜游主题冰雪游乐系列活动,培育新兴冰雪消费热点,打造冰雪资源富集区文化、体育、旅游消费场景。通过夜景打造、冰灯冰雕展示、嬉雪娱乐、旅游演艺等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游客夜游体验。支持温泉县积极开发“滑雪+温泉”“康养+温泉”等模式,推出一批“冰雪”套餐,释放冰雪市场消费潜力。丰富乡村冰雪产品供给,将民族传统文化与冰雪运动相结合,开发滑雪橇、滑爬犁、雪地摩托等冰雪娱乐项目,打造雪乡、雪村等特色冰雪旅游地。
深化冰雪旅游开放合作。加强与国际国内冰雪运动组织交流与合作,举办国际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国际高峰论坛。与疆内外著名滑雪场建立营销联盟。加强冰雪产业招商,统筹规划重大冰雪产业项目,建立冰雪产业项目库,推介冰雪资源、开展冰雪项目招商。加大冰雪装备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进冰雪运动装备产业生产制造企业。
开展特色冰雪节庆活动。打造知名冰雪旅游节庆、会展品牌,提高博州冰雪旅游胜地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开展冰雪休闲旅游等文化体育旅游融合活动,持续办好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蓝冰之约冬季文化旅游等冬季旅游品牌活动。鼓励全州各地开展大众冰雪季等冰雪健身体验系列活动,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企业、社区。打造“赏冰乐雪”“冰雪体育之冬”“全民冰雪活动日”等系列冰雪活动品牌,发展雪地摩托、雪地徒步等系列冰雪娱乐项目。举办大众高山滑雪、越野滑雪、速度滑冰等系列冰雪运动比赛,拓展全季体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冰雪旅游的浓厚氛围。
强化冰雪文化引领。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开展冰雪体育专业培训,培养冰雪运动人才。推动博乐市、温泉县等中小学每两周至少开设半天相关冰雪课程。支持各县市举办青少年冰雪运动会和青少年冰雪交流活动。深入挖掘冰雪运动文化价值及冰雪项目文化内涵,传播冰雪运动文化,普及冰雪运动知识,讲好博州“冰雪故事”。开发具有特色的冰雪演艺产品,深入挖掘提炼冰雪文化要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冬季演艺品牌。支持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运动防护、体育运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加强冰雪旅游宣传推介。利用援疆机制,加大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宣传。举办区域特色冰雪运动赛事和冰雪旅游节庆活动,积极申办“新疆冬博会”。加大冰雪旅游新媒体宣传力度,重点面向援疆省市和一线省会城市大力宣传促销,持续开展“引客入博”旅游援疆活动。
专栏4冰雪旅游重点工程 |
冰雪运动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完善温泉县越野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温泉县高山滑雪场、赛里木湖高山滑雪场等建设,提升冰雪旅游服务水平。 冰雪观光旅游目的地:加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建设,打造赛里木湖、温泉县等冰雪观光旅游目的地,打造博州冰雪摄影基地。 冰雪节庆:持续举办博州冰雪旅游嘉年华、赛里木湖蓝冰之约冰雪旅游季、博乐那达慕冰雪旅游节、温泉县圣泉国际冰雪旅游节等冰雪旅游节庆活动。积极参加新疆冬季旅游产业博览会。 |
第六节 积极培育六大特色旅游业态
深度发展自驾旅游。开展自驾游精品景区创建,建设一批自驾车自由行的标准化景区,配备导览标识、观景停车位、自驾车营地、自驾游服务站等服务设施。依托精品景区、旅游风景道、自驾游线路,建设一批不同主题的自驾营地,完善自驾营地基础配套设施,提升营地休闲娱乐服务品质。打造精品旅游风景道和自驾游线路,带动沿途旅游节点城市、旅游小镇、特色旅游乡村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交通旅游联动的“廊道经济”。加强自驾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完善沿线观光停靠点、标识系统、服务区、停车区等配套服务设施,持续开展旅游风景道沿线公路病害整治,创新融资模式,推进旅游风景道沿线公路提级改造。
专栏5 自驾旅游重点工程 |
自驾景区:积极引导赛里木湖景区、圣泉景区、木特塔尔沙漠景区创建自驾景区,建设自驾车智慧门禁、串联最美景点的景观道路、观景停车位等自驾自助配套服务设施。 风景道:打造博河生态文化长廊(博乐段、温泉段)、博温公路、温赛公路等精品自驾游风景道。 跨州自驾线路:温泉县—孟克沟—赛里木湖—霍尔果斯市。 州内自驾线路:精河县—阿拉山口市—怪石峪—博乐市—温泉县—赛里木湖。 |
加快发展铁路旅游。提升“坐着火车游博州”品牌,依托现有列车班次、援疆专列,逐步加大班列开行密度,提升列车运行速度,全力满足外地游客和本地旅客的出行需要。全面开发“灵秀博州”旅游专列产品,构建“旅游景区大联通、游客出行大公交、旅游列车大循环”的“铁路+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一站式”铁路旅游模式,健全铁路旅游产业链,发挥“一线多游”优势,将景点串连成线,实现对州内主要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全覆盖;加强与政府和景区的深度合作,鼓励重点景区设置针对铁路游客的旅游体验活动或短途观光线路,使列车成为流动的“特色文化展厅”和“列车博物馆”;不断升级软硬件设施,增加火车旅游文化体验,促进铁路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吸引疆内外游客赴博旅游。
着力发展低空旅游。开发低空旅游产品,培育开发直升机空中游览观光产品,鼓励开展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等航空运动产品;积极推动赛里木湖景区通用机场建设,采用水冰两用机型,大力发展空中观光旅游;鼓励符合条件的景区设立直升机起降点,开辟低空旅游航线。构建低空旅游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通用航空机场与民用机场衔接,构建便捷、高端、专业的低空旅游交通体系;加强低空旅游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引导低空飞行和商业低空旅游相结合、低空旅游和短途运输相结合、小众高端低空旅游产品和大众低空旅游项目相结合;出台支持政策、提供资金补贴,鼓励扶持旅游企业推出低空旅游项目。
专栏6 低空旅游重点工程 |
低空旅游线路:博乐市—精河县—赛里木湖—克鲁格营地—温泉县。 景区低空观光产品:重点支持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赛里木湖打造低空旅游产品。 |
统筹发展研学旅游。依托风景名胜区、各类自然公园等开展自然教育研学旅游;依托考古遗址、图书馆、非遗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开展文化体验研学旅游,进一步提升博州博物馆展陈水平,加大精河县、温泉县博物馆建设;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等开发红色研学旅游;依托科技馆、高等学校、知名企业等开发科技研学旅游;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乡村旅游目的地等开发乡村研学旅游。鼓励申报一批国家、自治区研学旅游目的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将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纳入中小学生课程改革内容。
专栏7 研学旅游重点工程 |
自然教育研学旅游:依托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温泉新疆北鲵文化科技园,培育自然教育研学旅游目的地。 文化体验研学旅游:依托博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红星耀双河陈列馆、博乐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厅、阿拉山口市国门彩城展厅、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展厅、精河枸杞文化展厅、达勒特古城、安阜古城、阿敦乔鲁古遗址等,培育文化体验研学旅游目的地。 科技研学旅游:依托各县市科技馆、地热馆、天莱香牛现代化自动化厂等,发展科技研学旅游。 乡村研学旅游:依托博格达尔村、明格陶勒哈村、巴音阿门村等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乡村研学旅游。 |
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依托山地、矿物、医药、温泉等康养旅游资源,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为载体,打造养生、康养、医疗、养老等产业为支撑的康养旅游产业链,依托博河生态文化长廊、林间步道、护林防火道和生产性道路建设康养步道和导引系统等基础设施,重点开发温泉疗养、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森林食疗、森林食品、乡村康养等业态产品,打造温泉康养小镇,推动康养旅游向温泉洗浴、度假保健为主兼具观光休闲、运动娱乐的复合型、优质型康养旅游度假区转型发展。依托山地、峡谷、水体等地形地貌及资源,多渠道发展山地运动、水上运动、户外拓展、康养运动、传统体育运动、徒步旅行、探险等户外康体康养产品,推动体育、旅游、度假、健身等业态的深度融合发展。
专栏8 康养旅游重点工程 |
建设康养旅游小镇:温泉小镇 |
第七节 统筹完善基础服务设施
构建立体交通。①公路方面:围绕七大旅游景区群(夏尔希里景区群、阿敦乔鲁景区群、鄂托克赛尔景区群、赛里木湖景区群、大河沿子景区群、巴音阿门景区群、托托—艾比湖景区群),打造全长800余公里的阿拉山口—博乐—温泉—赛里木湖—精河全域旅游观光线路,推进环州公路尽快闭合成环,形成博州旅游大环线。按照“快进慢游”原则,以G30、G219、G3018、S304等国省道路为干线、县乡村道路为支线的“三横四纵七联一环”旅游风景道和自驾游精品线路。结合博河生态文化长廊风景道,加快推进“温赛一体化”、G219温赛—霍尔果斯项目建设。确保温泉县通往赛里木湖的快速通道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至G30公路项目、温泉至赛里木湖旅游公路X210线升级改造项目完工通车,进一步提升州域内旅游交通大环线功能。②铁路方面:根据入博客流变化情况,适时优化现有列车班次和运行时刻,逐步加大班列开行密度,提升列车运行速度,全力满足外地游客和本地旅客的出行需要。新建精河—阿拉山口铁路复线,力争开通乌鲁木齐—博尔塔拉—阿拉山口城际列车,力争北疆高铁到精河、进博乐、进温泉。③航空方面:积极引进通用航空企业,推动发展低空旅游“巴士”,开辟州内重点景区间低空旅游线路。2021年启动博乐机场改扩建项目。2022年启动精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2023年温泉县支线机场建成通航。织密疆内各城市间航线,推进博乐至西安、武汉航线常态化运行,尽快开通博乐至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城市航线,进出博州实现连起来、环起来、快起来。推进机场、车站、主要城镇至景区旅游巴士公交化,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便捷出行、交通换乘无缝对接。
强化电力保障。加快哈日图热格国家级森林公园、阿尔夏特、巴音阿门、大小海子、红山嘴、木特塔尔国家沙漠公园、八字湖等重点旅游景区和博尔塔拉河谷、大河沿子河谷的供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光伏+风电微电网,保障旅游业发展的电力供应。
提升通信保障。持续推进新开发景区、旅游环线区域4G网络盲区补点,将通信网络规划与城区、道路、景区规划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计划开通通信基站3005个。加快推进各县市主城区、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标志性景点区域、工业园区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信号覆盖,拓展5G旅游行业应用。推进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游客咨询服务中心、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酒店等重点场所WIFI网络全覆盖。
完善公共服务。①充电站、充电桩:全州新建充电站18座、充电桩727个,基本覆盖旅游城镇、景区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和高速服务区。②加油站:新建加油站20座。③停车场:新建停车位8279个。④安全饮水:新建景区景点供水项目6个(阿拉山口市1个、精河县2个、温泉县2个、赛里木湖景区1个),加快推进城乡和重点景区安全供水全覆盖。⑤污水、垃圾处理:在赛里木湖景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中转站1座,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管理,确保景区污水集中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保护景区生态环境。⑥旅游厕所:在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街区、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区域新建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厕所118座(博乐市46座、阿拉山口市10座、精河县27座、温泉县25座、赛里木湖景区10座)。推进全州所有城镇、特色旅游村、旅游街区、A级景区、旅游公路沿线旅游厕所全覆盖。⑦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机场、车站和公路服务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16座,增加便民警务站和边境管控卡点旅游咨询服务功能。⑧旅游引导标识:完善A级景区、中心城镇、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街区等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全面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
第八节 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对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划建设管控,保持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延续传统空间格局。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地域特征的城乡建筑风貌。深入开展零碳景区创建,实施洁化、绿化、亮化、美化行动,全面优化城乡旅游环境。
加强生态环保监管。严格执行旅游项目建设选址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等,杜绝破坏自然资源的旅游开发活动。加快3A级以上旅游景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加强旅游景区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定期环保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管理不到位、发生环保事故和环保投诉的经营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突出规划控制和空间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旅游开发建设的空间布局和开发强度。强化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约束作用,科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承载量,实施景区环境容量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基础上,依法合规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第五章 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播,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不断巩固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以打造现代综合性旅游龙头企业为目标,培育一批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提高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以赛旅投公司为主体,采取行政划转和市场化合作等方式整合盘活全州分散的旅游文化资产资源和旅游企业,组建自治州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充分发挥国有平台公司投资、融资、运营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市场化运营程度。充分利用赛里木湖品牌效益,吸引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对赛里木湖现有资源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赛旅投公司股改上市,助旅游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第二节 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精品景区
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精品景区。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一批文化精品景区。提升赛里木湖景区、圣泉景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业态。推动博乐市荷乡藕遇生态园景区、博乐市营盘记忆·田园时光景区、博乐市达勒特古城景区、博乐市阿里翁白新村景区、博乐市赛马场文化旅游景区、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八字湖景区、精河县荷花塘景区、精河县平安敖包景区、温泉县博格达尔村景区等特色文化精品景区建设。
打造考古遗址类特色景区。推进达勒特古城考古遗址、阿敦乔鲁考古遗址的文物考古研究和利用保护。争取打造出考古遗址类景区。
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依托红色革命文化、戍边文化、屯垦文化和重大建设成就。重点培育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含阿拉山口边防连)、红星耀双河陈列馆、博尔塔拉纪念园、博格达尔村等红色旅游点,打造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引导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等红色旅游景区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开展研学旅游、党建团建活动、工会和妇女组织活动,推进红色旅游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革命精神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开发红色主题鲜明的新项目,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发展“非遗+旅游”融合业态。充分挖掘文化资源,把独特的民俗、“非遗”等文化资源融入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推进旅游业提质升级。深入挖掘非遗项目,开发非遗文创产品,开展非遗体验活动,推出小型非遗演艺活动,推进非遗项目有机融入景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小镇,利用非遗资源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发展乡村旅游。
推动博物馆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精河县博物馆新馆,加快推进博州博物馆维修改造,打造一批特色博物馆。着力推进博物馆与旅游市场合作,推动博物馆与旅游资源之间协调发展。将小型图书馆、休闲空间等植入博物馆,丰富博物馆体验,延长旅客停留时间。争取实施博物馆数字化项目。
第三节 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
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载体和场景。完善消费设施,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大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进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强化夜间经济集聚区风貌建设、设施配套和业态引导。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光化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鼓励各县市制定促消费优惠政策,举办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
专栏9 夜间经济培育工程 |
打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区。充分挖掘美食文化、创新菜品,开展各种美食节、小吃节、节庆店庆等美食体验活动和美食狂欢夜等主题活动,推出一批风格各异、环境优美的夜间美食街。 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策划组织系列演艺、非遗、文创、展览等文化艺术主题活动。支持创作大型驻场实景演艺,引进国内外知名演艺项目,打造体验式、互动式特色演艺项目。鼓励各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适时开放夜场参观,举办“博物馆奇妙夜”等夜间旅游文化活动。举办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节庆活动,提高游客参与度。支持特色购物街区等在夜间举办时尚走秀、灯光秀等活动,提升夜间购物时尚度和体验感。支持商圈组织开展夜间购物节、假期狂欢季、深夜购物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营造浓厚的夜间购物氛围。 |
提升旅游美食文化内涵。持续开展“百县千味万香”征集活动,打造代表性名小吃,打造旅游美食品牌,引导各县市优化餐饮结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市场消费需求。在旅游集散和节点城镇发展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特色餐饮名店。鼓励现有餐饮企业进行特色化升级改造,逐步培育一批餐饮文化浓厚、配套设施完善、餐饮休闲一体的餐饮街区。
专栏10 博州美食工程 |
打造美食风情街区。在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打造新疆美食特色风情街区。 推进美食进景区、进街区、进社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以投资新建、改造提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个人进行旅游美食创业,力争培育一批特色美食店,推进特色美食进景区、进街区、进社区。 做强“百县千味万香”品牌。利用互联网美食社交平台,提供线上预订、线下消费体验,发挥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传播作用,打造网红美食、网红店铺、网红食客。加强与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合作,以视频、评选、活动、展示、比赛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促进全民消费。持续挖掘自治州美食文化内涵,讲好美食文化故事,形成一张美食地图、一套美食视频、一本美食图册、一首美食歌曲、一份美食榜单、一群美食达人。 |
丰富住宿业态优化住宿体验。推进住宿提档升级,丰富住宿类型,逐步构建满足游客多元需求的接待住宿体系。重点发展康养度假酒店、主题酒店、房车/自驾车营地等住宿业态。实施民宿提质升级工程,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开展星级民宿评级挂牌,促进民宿服务质量提升和管理规范化;整合盘活特色民居、城市公寓等存量资源,开发多种类型、不同档次的精品民宿,打造民宿产业聚集区。到2025年,力争全州至少新增五星级酒店1家,新增四星级酒店10家、星级民宿20家。
专栏11 民宿体质升级工程 |
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民宿。重点在城市休闲街区、城市近郊、旅游景区周边等地,以及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旅游景观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区域,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培育一批个性鲜明、富有内涵、体现当地人文特色的精品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创新民宿发展模式。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旅游民宿建设,鼓励探索“自主经营”“公司+经营户”“协会+经营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股份制+农户”等类型民宿发展模式。打造兼具创意和景观美学的高端旅游民宿产品,探索精准营销模式,实现民宿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发展。 |
发展文创产业。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特色文化街区、非遗传承基地,充分挖掘文化文物资源内涵,鼓励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旅游景区研发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推动开发更多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发挥旅游市场优势作用,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
发展旅游演艺产业。在旅游中心城市和5A级旅游景区推出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节目,坚持高水平大型旅游演艺节目和小型特色旅游演出相结合,公益性演出和商业化演出相结合,突出博州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特色,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产品。在旅游景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目的地推出萨吾尔登、麦西来甫、黑走马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中小型、常态化演艺项目。
第四节 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
充分利用旅游方面的科研成果,建立博州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和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形成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4A级以上景区数字化建设,并纳入自治区大数据平台监控系统。开发建设具备在线预订、网上支付、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旅游投诉等功能的旅游APP,实现“一部手机游博州”。
第六章 提升博州文化和旅游的影响力
全面叫响“亚欧支点·灵秀博州”文化和旅游品牌。构建以“亚欧支点·灵秀博州”品牌为统领,覆盖自然、文化、生态、人文等领域的多层次、全产业链的品牌体系,引导和推动各地打造目的地旅游品牌。落实品牌推广策划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强化与媒体的战略合作;有计划地引导旅游消费需求,培育旅游消费热点、扩大博州旅游影响,整体提升“亚欧支点·灵秀博州”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紧扣旅游形象开展产品开发和宣传营销工作,形成相对稳定的旅游整体形象和宣传营销体系。
第一节 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水平
完善服务标准。以A级旅游景区创建、评定复核为抓手,规范提升涉旅行业人员“微笑服务”礼仪标准。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各业态的引导和管理,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规范民宿设施与服务。在现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费站、服务区、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窗口单位的服务标准和岗位服务操作细则,规范重点窗口单位从业人员的服务礼仪和服务流程,增强微笑服务意识和能力。
营造社会氛围。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评选“微笑新疆”品牌Logo创意标识,拍摄“微笑新疆”形象宣传片,印发“微笑新疆”宣传图册。创办“微笑新疆”专栏专题,综合运用短视频、直播等网络新媒体传播方式,加强“微笑新疆”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大力倡导微笑服务、文明旅游,加强文明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行“微笑新疆”旅游倡议,树立“微笑之星”“微笑新疆形象大使”等模范典型。面向目的地开展“微笑新疆”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参与“旅游兴州”战略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旅游、人人支持旅游、人人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
增强治理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强化文旅市场综合监管,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先进经验与做法,完善工作方案和机制,落实“微笑新疆”服务质量提升定期会商制度,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供给侧与需求侧并重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跟踪评估和量化考核,形成“微笑新疆”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第二节 实施文化和旅游精准营销
构建全媒体宣传推介格局。加强与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的对接,利用各类载体媒介,积极对外宣传推介。邀请专业团队,围绕博州全域旅游品牌形象定位和旅游宣传口号,制作吸引力、传播力强的旅游宣传片,在央视、人民网、新华网等知名主流媒体上播发,高密度、多维度、大范围开展博州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在线旅游服务商(OTA)、“网红达人”等融媒体和自媒体,采用体验式营销、事件营销、网红营销、视频直播等,推进融媒体营销常态化、自媒体营销市场化,实现线上线下营销一体化。
瞄准重点客源市场精准营销。按照“援疆抓湖北、西北抓西安、西南抓成都、华南抓深圳、东南抓沿海、直辖抓京沪”和“疆内抓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吐鲁番、阿勒泰、喀什”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当地旅游协会成立营销对接机制、设立营销中心等方式,共同开发符合大众审美需求的跨区域旅游产品,开展大规模、多层次、长周期的精准旅游促销活动,做好游客引流,实现互惠共赢。
借助节庆赛事搭建交流平台。积极承办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持续举办影响广泛的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塑造一批旅游节庆赛事品牌。自治州层面持续办好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那达慕草原节、冰雪嘉年华、赛里木湖冰雪旅游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节庆赛事,争创全疆、全国知名的节庆赛事品牌。各县市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持之以恒打造旅游节庆赛事,博乐市重点围绕海棠文化旅游节,阿拉山口市重点围绕欧亚商品购物节,精河县重点围绕枸杞文化旅游节,温泉县重点围绕香紫苏文化旅游节等节庆赛事,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度和号召力、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参加的旅游节庆活动,确保“县县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年年有特色”,使节庆赛事成为流动的景点、四季消费的热点。
第三节 拓展区域文化和旅游合作
开展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新疆国际大巴扎、喀纳斯、那拉提、魔鬼城、喀什古城、高昌古城、葡萄沟、天池、江布拉克等品牌景区的联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立旅游营销联盟,通过借势借力借名宣传、共同开发跨区域旅游产品等方式,做好游客引流。
推进兵地融合与成果共享。全面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兵地一家亲”思想,与第五师双河市在经济、社会、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深入融合发展,以旅为媒、扩大交往、促进交流,在文旅资源共享、线路共建、品牌创建、招商引资、政策互惠、游客互送、联合推介、互动营销等方面深度交流合作,形成两地同心、优势互补、兵地共荣的发展格局,努力把兵地融合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不断将兵地融合发展推向新水平、迈向新台阶。
拓展对口援博空间和效能。充分利用对口援博机制,扎实做好人才、项目、产业、资金、政策等受援工作,在湖北大中型城市开展旅游形象宣传和产品营销活动,加大文化和旅游人才柔性引进和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客源送博、产业援博、人才援博”和“旅游精品创建援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援博”“旅游商品生产援博”。
第七章 健全综合保障体系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建立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文旅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严格督导,做好各阶段、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科学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做到将文化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及时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进文化旅游发展的合力。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和落实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强用地、金融、投资、财税、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旅融合、夜间经济、旅游民宿等政策。积极承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专栏12 政策保障工程 |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疆”战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推进文化旅游系统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推进落实《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旅游民宿管理条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整合发展示范区(点)创建办法》《低空旅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自驾游活动组织服务规范》等,不断规范文化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兴州”目标的实现。 |
第三节 完善安全监管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信用监管和应用。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测体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应用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业务全面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重视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理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遏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文化和旅游规划、策划、宣传、设计等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文化和旅游设施、项目、活动安全监管。强化旅游景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提高各类景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救助能力,加大对游客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力度,确保旅游安全。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文化和旅游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限量、预约、错峰”,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景区开放管理。创新景区游览模式,推进“云旅游”内容制作与宣传。紧抓旅游内循环,进一步开拓本地市场,深入开展“新疆人游博州”活动。
第四节 提供要素保障
完善旅游要素供给体系,提供品质化、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高端化要素产品,积极调整优化住宿结构,满足不同层次旅游消费需求,加快三星级以上旅游酒店、主题度假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规划建设,到2025年,全州总床位数达到2.4万张以上。大力提升餐饮业,大力培育发展特色美食街区、四季夜市,发展星级农牧家乐,突出传统化、品质化、标准化,每年举办特色美食大赛、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做精做优新疆传统美食,推出一批本土特色餐饮名店、名菜、名吃,形成“舌尖上的博州”特色餐饮体系,到2025年,各县市、赛管委根据各地代表性名吃,打造1条新疆美食特色风情街区,博乐市争取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城市,博乐市步行街城市休闲街区创建为自治区级休闲街区。建立旅游商品品牌认证发布机制,发布“博州礼物”名录,积极争创“新疆礼物”,打造特色购物街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工业品、民族手工艺品和文创、文博等旅游商品进景区、进酒店、进专卖店、进网店,扩大旅游商品销售网络,推动旅游商品电商化全覆盖,补齐旅游购物短板,提升博州旅游商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全州新开发认定“博州礼物”特色旅游商品300种(博乐市75种、阿拉山口市50种、精河县75种、温泉县75种、赛里木湖景区25种)。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出西海生态游、圣泉康养游、古城遗址游、湿地观光游、高原牧场游、沙漠探险游、红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特色购物游、冰雪蓝冰游等特色主题游,通过“游博州·知新疆”,强力打造博州“缩影的新疆”名片。
第五节 建强人才队伍
健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和旅游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博尔塔拉职业学院建设文化和旅游创新平台,为产业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进一步完善人才制度体系和人才培养政策,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品德和业绩导向。培养一批高层次文化和旅游人才。加强文化和旅游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培训行政管理、经营管理、文艺文化、导游服务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加强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专栏13 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育工程 |
艺术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培养一批创作、表演、管理等方面的文艺领军人才。通过承担重大革命和历史选题、新时代选题创作任务培养艺术创作人才;通过以师带徒、进修培训等方式,设立标准,结合演出实践培养表演人才;探索常态化课程体系和行业等级认证制度,逐步形成学习认证、持证上岗、年度提升的能力建设机制,培养讲政治、精业务、强管理、懂经营的管理人才。 文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依托天山文化名家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文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全州文博行业培训教育,统筹推进文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人才培训工作。依托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和文物保护机构,培养引进一批文博行业急需的考古研究、工程管理、文物修复、遗址保护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 文化和旅游智库建设项目:建设由政策专家、管理专家、科技人才、企业人才等组成的文化和旅游智库。 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扶持项目:鼓励重点文化企业,培养具有产业思维、融合创新和投融资专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支持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参与高水平培训班学习,以“云讲堂”等方式推动线上培训。 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培养项目:采取公开推荐、评审、选拔的方式评选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带动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 |
专栏14自治州“十四五”文化文物重大项目 (6大类31个) |
㈠文艺院团排练厅建设项目(4个):建设博州歌舞团、温泉县乌兰牧骑、博乐市文工团、精河县歌舞团4个排练厅,每个项目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演出厅、办公区,层高4.5米,每平方米造价4000元。 ㈡图书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4个):博乐市、精河县图书馆建设项目,州、县市图书馆数字化建设项目、图书配备项目。 ㈢文化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个):博乐市、精河县文化馆建设项目,州、县市文化馆数字化建设项目。 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项目(4个):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集江格尔传承、托布秀尔展示为一体,含供电、供暖、消防、安防及供排水设施、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每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4000元,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内容为:陈列展览区,包括基本陈列厅、专题展厅、临时展厅、影音欣赏区、儿童专区等;研习区,包括多功能厅、活态展演区、传承人工作室、传习室、阅览区等;业务区,包括藏品库房、藏品技术区、研究室、资料室等。 ㈤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9个):博乐市达勒特古城、精河县安阜城、温泉县阿敦乔鲁遗址保护和展示利用项目,古丝绸之路遗迹文物保护和修复项目。 ㈥博物馆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7个):博州博物馆、博乐市博物馆、精河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博物馆陈列布展、文物库房预防性保护项目,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项目、数字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
专栏15自治州“十四五”旅游重点项目 |
本着重要性(对全州旅游带动性强的重要支撑性项目)、必要性(交通集散等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富民(能够提供更多富民就业岗位的项目)原则,筛选出自治州“十四五”旅游重点项目,共计8类、74项。 一、旅游集散体系建设项目(12项) 1.博乐市萨尔巴斯套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2.博乐市万亩海棠生态园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3.博乐市乡村旅游示范点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4.阿拉山口市“国门”边境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5.阿拉山口市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6.精河县托多克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7.精河县巴音阿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8.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9.温泉县田园旅游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10.温泉县察哈尔庄园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11.温泉县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12.赛里木湖景区博尔汗山、三台草原、西海草原等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二、精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35项) 1.博乐市萨尔巴斯套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2.博乐市万亩海棠生态园景区4A级提升建设项目 3.博尔塔拉河旅游景区4A级提升建设项目 4.博乐市小营盘镇塔翁哈木尔阿德尔额村营盘记忆·田园时光景区建设项目 5.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阿热勒托哈村牧妃庄园景区建设项目、乌图布拉格镇介格得布拉格村芍药花基地景区建设项目 6.博乐市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7.阿拉山口市国门边境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阿拉山口市口岸边境新门户景区服务站建设项目项目 9.阿拉山口市边境红色旅游景区4A级建设项目 10.阿拉山口市综保区八字湖生态观光建设项目 11.精河县滨河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2.精河县巴音阿门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3.精河县托多克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14.精河县平安敖包景区建设项目 15.精河县景区自驾游营地、露营地建设项目 16.精河县大小海子景区建设项目 17.精河县冬都金景区建设项目 18.精河县红山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9.精河县艾比湖景区建设项目 20.温泉圣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21.温泉县冷水鱼公园建设项目 22.温泉县鄂托克赛尔天泉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23.温泉县察哈尔庄园建设项目 24.温泉县米尔其克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25.温泉县阿尔夏提仙泉景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6.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道(温泉段)建设项目 27.赛里木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建设项目 28.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G30东门立交、松树头立交建设项目 29.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绿道(天湖古口—松树头)建设项目 30.赛里木湖景区码头建设项目 31.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三台古驿站遗址建设项目 32.赛里木湖塞北堡影视城建设项目 33.赛里木湖丝路印象历史文化商业街建设项目 34.赛里木湖净海路工程建设项目 35.赛里木湖湖泊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项) 1.精河县托多克旅游景区自驾游营地、露营地建设项目 2.精河县滨河旅游景区自驾游营地、露营地建设项目 3.温泉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自驾车旅居车建设项目 4.赛里木湖自驾车营地项目 四、特色旅游村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4项) 1.博乐市乡村旅游示范点项目(贝林哈日莫墩乡夏热勒津村湿地公园、小营盘镇明格陶勒哈村蒙古族特色村寨、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旅游特色村寨、青得里镇阿里翁白新村旅游特色村寨) 2.温泉县察哈尔庄园旅游村镇建设项目 3.温泉县博格达尔村旅游村镇建设项目 4.温泉县扎勒木特乡阿茨队旅游示范村项目 五、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建设项目(3项) 1.博乐市大巴扎商业公园特色街区(特色民俗风情街、餐饮娱乐广场、边贸集市、休闲中心、民俗酒吧等) 2.博乐市汇富‧华庭四季夜市(特色新疆餐饮、烧烤、儿童乐园、民俗演艺区等) 3.阿拉山口市西域民俗风情街(建设民俗博物馆、民族茶艺吧、风情书画廊、西域手工艺展示厅、中亚风情园等) 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2项) 1.温泉县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赛里木湖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七、旅游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项) 1.博乐市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道路建设项目 2.博乐市夏尔西里西段(哈日图热格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3.精河县巴音阿门旅游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4.精河县托多克旅游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5.精河县红山嘴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6.温泉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通景公路建设项目 7.温泉县圣泉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8.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道路建设项目 八、冰雪旅游项目(6项) 1.博乐市室内滑冰场项目 2.博乐市冰雪装备项目 3.温泉县冰雪体育馆项目 4.温泉县孟克沟高山滑雪场项目 5.温泉越野滑雪场项目 6.赛里木湖国际滑雪度假区项目 |
审核人: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