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自治州印发了《自治州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工作方案》(博州政办发〔2023〕37号),从五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举措,运用改革创新办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一是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准入成本。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推行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调整证明事项清单,深化函告审核、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加快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平台运用、严格保证金管理;实施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
二是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定期更新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和标准,严禁清单外收费,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实施清单管理,加强监管,严禁捆绑搭售、擅自调价;规范金融服务收费,重点规范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费、交易托管费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三是优化涉企服务,降低办事成本。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综办”“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办好一件事”,推动企业开办、不动产、机动车、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事项实现异地办理、“跨省通办”;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多图联审、联合验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备案,竣工项目联合验收、“多测合一”等改革;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加快推进数字口岸建设;降低办税缴费成本,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四是加强公正监管,保护合法权益。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坚决纠正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坚决杜绝未查明违法事实、未经法定程序,对市场主体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一刀切”执法;坚决杜绝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方式取代日常监管的“运动式”执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是规范行政权力,稳定市场预期。建立政府与市场主体常态化沟通平台,制定涉企政策,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审核人:李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