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博州生态环境局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上收至州一级。
为推进县市分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博州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博州环评审批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改革后县市分局承接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要求。审批权限上收后,建设项目的环评申报直接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上传电子件提交,无需再到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交件,实现“企业办事少跑一趟,提交受理便捷一大步”。2024年第一季度,博州生态环境局共受理2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办结22份,正在办理3份。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拟建项目主动对接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当好环评审批“服务员”,让企业少跑腿,确保“项目落地选得准、环境指标有得用、环评审批办得快”,为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市场活力。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