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按照自治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认真履责,分步骤,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工作进展。
明确梳理“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两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⑴制定告知承诺办法。明确告知企业审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企业承诺的内容,明确企业未达到许可条件而开始经营的法律后果;明确企业不愿做出承诺、应该依法实施审批的规定。⑵制作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供企业使用。二是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⑴精简审批材料。除法律法规设定的材料外,不得额外要求企业提供材料;梳理明晰审查要求和内容,尽可能量化具体的审查行为,对“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模糊事项必须明确到具体材料名称,限制审查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内部审查原则上实行“一审一核”;一个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跨科室审核。⑶下放审批权限。具备条件的,下放给县市部门办理。⑷压缩审批时限。健全一次性告知、明确办理时限。⑸推行网上办理,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⑹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制度改革,在简化、取消环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健全监管机制,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管理机制。对涉及废气、水、噪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由企业自主验收,强化建设单位的环保“三同时”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验收的程序、内容、标准及信息公开等要求,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一是根据文件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认真梳理,完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建立,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抽查频率;建立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更新。二是按照工商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内容统一、完善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完善博州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细则,规范建立执法检查台账。在州电子政务办统一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专栏里,公开发布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今后开展“双随机”抽查时,按规定将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