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产品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小作坊标签标识整治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博乐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制定《博乐市食品小作坊标签标识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和措施,并对各街道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统一思想,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先后四次组织召开食品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标签标识的相关规定,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识。
三是对照检查,增强责任意识。在食品小作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食品标签标识整治工作要求和检查标准发送给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要求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对照自查。增强小作坊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是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1月4日,市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毯式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小作坊96家次,责令改正34家,立案调查9起。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博乐市市场产品已加贴标签标识,但也发现少数商家意识淡薄,不按照要求依法加贴标签标识,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持续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治理工作,确保博乐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