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所是法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的主要任务是:
1 .承担全州各类纤维及其制品的公证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质量鉴定。
2.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
3.承担纤维生产、经销企业、相关行业及纤维检验部门质量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参与纤维生产加工企业技术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正确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
5. 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纤维及其制品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6.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负责本辖区内纤维及其制品质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博州纤检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编制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初编制15个,年末编制18个,新增3个编制,实有22人,4名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博州纤维检验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3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4.7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8.2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83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7.1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5.93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71万元,占88.58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经营收入38.08万元,占2.29 %;其他收入151.97万元,占9.13%。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1万元,占13.9 %;项目支出1241.79万元,占80.79 %;经营支出63.62万元,占4.14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21.5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52万元,占96.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2万元,占3.56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占84.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占15.3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来宾1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下降59.3%,具体原因是:其他资金承担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下降50.1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11.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6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9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