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规范性文件等,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办法、措施;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检查、监督、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3、指导、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依法对自治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4、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格、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5、 监督管理自治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6、 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负责组织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自治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委办)设2个内设机构。
㈠ 综合科。
㈡ 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委办)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组组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上级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8.30”和“9.17”维护稳定和“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维护稳定工作没有局外地区、没有局外单位、没有局外人的思想。通过学习,使全体安监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部分,做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是最大的“安全惠民”。同时,根据自治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局开展了“思想爬坡过坎”大讨论,统一了全局人员的思想。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了《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州党委书记、州长分别与4个县市人民政府、2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2家重点企业签订了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人民政府与辖区乡镇、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乡镇、街道与辖区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企业内部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目前,全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率达100%。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安监局的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州安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自治州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自治州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等,认真组织了打击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特别是加大了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汛期、“G20峰会”、“亚欧博览会”、“古尔邦”节以及“十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的检查和督查力度。
四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五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一是修订完善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非煤矿山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防灾责任制,明确了岗位责任,做到思想、职责、指挥、措施四到位。严格落实汛期和重要敏感时期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事故及紧急情况,均按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没有出现瞒报、漏报事故现象。三是按照自治州安全应急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举办了地质灾害、火灾等应急救援演练,交流应急预案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做好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先后指导相关县市安委办参与处理了精河县下天吉水库“5.1” 亡人事故、精河县亨一伦化工企业“6.11”亡人事故以及兵团第五师双河市“10.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在总结事故教训,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同时,不断地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与水平。
六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博尔塔拉报开辟安全生产工作专栏,在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整屏广告宣传,州电视台每季度制作一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访谈节目,州广播电台每月开办一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广播节目,今年已经开展电视访谈节目3期,播节目8期。深入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6.16”咨询日系列活动,组织了“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选拔出3名优秀的演讲作者报送自治区代表博州参加全疆演讲比赛。州、市安委办联合在博乐市友好商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共设置咨询台130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媒体悬挂标语100条,宣传版面216块。开展了“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制作了600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分发至各县市和有关企业。两次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来博为各级领导和企业进行安全知识讲课。组织开展送法到企业村队活动,共发放《安全生产常用法律法规规章选编》、《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政策手册》各200余册。
七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细则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全州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全州非煤矿山企业(砖瓦砂石料厂除外)10家,达到标准化三级的6家,创建率达到6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共46家,达到标准化三级的34家(2家二级、32家三级),其余正在创建中;危化企业达标39家(二级34家,三级4家,生产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达到标准化三级。
八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县市安监局、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发放问题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安监局机关和干部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极大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受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认定,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共201件,经资料初审、现场核查和安全许可会议审查,在承诺期间办结201件,办结率100%。三是落实“访惠聚”活动。安排1名副局长和2名正科级干部驻村和下基层挂职锻炼,帮助共建村队加强组织建设和扶贫帮困活动,制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资金累计5万元。局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帮扶一名困难群众,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到帮扶村队与村民认亲戚。四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使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标准、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完成自治州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五是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在湖北法制在线学习平台和法宣网进行法制学习,提高依法办事和行政检查执法的能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安监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博州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博州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0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7.8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07.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7.8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0万元,占7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48万元,占20.9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88万元,占95.13%;项目支出15万元,占4.87%。
四、2016年度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结转结余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9.06%,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3.4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5%。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5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60.71%,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5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85.75%;会议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300%;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8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占8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占13.55%,会议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1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4.会议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其中: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其中:用于业务培训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下降4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下降14.25%。会议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下降0%;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5.45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84.7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辆,原值为31.6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1.81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