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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博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08月19日 19:10  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博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党史编研科和地方志编研科3个科室。

(二)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负责征集、整理、编纂自治州地方党史历史资料,制定党史工作规划;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2、承担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交办的工作;为自治州党委解决有关历史问题提供历史资料和意见。

3、负责全州的地方志工作;制定自治州地方志工作规划。

4、负责组织《州志》的编修、续修和有关地情资料的编写、翻译、出版等工作。

5、负责对县市和有关部门的史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史志理论研究,培训编史修志业务人员;负责对县市志及党史资料的审定。

6、负责《博尔塔拉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运用史志资料研究成果,为自治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7、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编制人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3名县级,3名科级,1名科员,1名工勤。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州史志办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创新思路,科学谋划,推进了自治州史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认真履职抓实干,重点业务有效落实。一是认真开展了党史编研工作。对《中共博州简史》重大问题的修改形成方案,完成篇目大纲的修改及四个篇章内容的补充、修改工作;完成《新疆党委工作纪事》(2015博州篇)和《援疆工作》(2015博州篇)的资料收集、编纂上报工作;完成《新疆改革开放实录》(2016博州篇)的篇目设置、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多次对阿拉山口市史志档案局启动《中共阿拉山口市历史大事记》进行指导,完成《中共精河县历史大事记》(2010-2014)送审稿的审读修改工作;与自治州“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州宣讲团紧密配合,将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编著的《天山丰碑——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位时代楷模》(维吾尔文版)等一批价值5000余元的书籍,免费发放给全州驻村工作组及自治州“去极端化”办公室;拟定党建研究课题,撰写《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教育问题研究》、《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等理论文章,完成了自治州党建课题任务;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伊犁历史》评审会,派2人参加《中共哈密市简史》评审会,2次评审中均能认真审读书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二是整体推进了博州二轮修志工作。目前,全州110个承编单位全部完成初稿的编写任务,州史志办完成了初审稿和二审稿工作任务,基本定稿12篇;完成了《博州工商行政管理志》、《博州地税志》、《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志》的审读修改,对《博州党政机要系统志》的篇目大纲及内容进行调整修改;以“业务讲坛”为载体,率先主讲了《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主持召开了自治州首部二轮志书——《博乐市志》评审会,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积极选派修志专家参加《博湖县志》、《和静县志》评审会;11月24-25日成功举办自治州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暨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和专家精心授课,州直供稿单位及全州史志系统217人参会培训,有力推动了二轮修志工作;年内,完成《新疆通志•博尔塔拉概况稿》(1986-2005)、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图书《新疆地情通览》(博州篇)的编纂上报工作。三是加快了《博尔塔拉年鉴》工作进度。为努力改变年鉴出版滞后的被动局面,创新思路,科学谋划,将《博尔塔拉年鉴》(2014)、《博尔塔拉年鉴》(2015)进行合刊,使年鉴工作分批压茬、同步推进,完成了2013年鉴的编辑、送审、出版工作;完成2014年鉴的征稿、编辑、统稿工作;开展2015年鉴资料征集工作,151个供稿单位完成供稿;年内,完成《新疆年鉴》(2015)博州概况稿的编写上报工作;积极选派业务骨干为《阿拉山口年鉴》撰稿人培训班授课,完成《阿拉山口年鉴》(2015)、《精河年鉴》(2015)、《博尔塔拉农村信用联社年鉴》(2015)的专业审读;全年发行2011、2012年鉴300余册,为10多家单位提供史志资料书籍,完成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年鉴情况统计。

(二)深入基层抓实践,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解决困难办实事。针对乌镇乌拉斯塔村农户缺资金缺技术,工作组为17户贫困户、重特人员送去化肥、薄膜等“爱心”农资价值1.5万元;请州林业局高级工程师为村民实地指导果树修剪;先后投入1.38万元为村队维修机井、协调灌溉用水;投入1.3万元为村队所有十字路口安装减速带20条、总长86米;积极争取项目,实施了和平路养护硬化、老居民点11条巷道改造、新居民点32盏路灯照明等项目;协助村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次,累计清运垃圾70余吨;积极开展扶贫助困助学、送医送药、送米送面“一对一”帮扶活动;先后为10余户困难群众争取民政部门、红十字部门救助金3万余元;向群众介绍就业岗位信息20余条,帮助15人实现就近就业。全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5.37万元。二是丰富活动增融情。先后协助乌拉斯塔村开展庆“三八”妇女节、公民道德建设月暨“诺鲁孜节”联欢、庆“五四”趣味运动会暨民族团结教育月表彰、庆“六一”儿童节、迎“七一”、“十一”等系列活动,先后表彰“好母亲”、“好儿媳”、道德模范、优秀青年、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70余人次,累计协助村“两委”举办大型活动10余场次,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积极参加南城社区举办的各类座谈会和联谊联欢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小红帽”文明劝导、唱红歌、义务拾垃圾等活动。历次活动将爱国主义、去极端化宣讲贯穿其中,寓教于乐,深受各族群众喜爱。三是广泛宣传促和谐。结合“平安建设”和推进“去极端化”工作,通过村级各类会议、大型活动进行“去极端化”宣讲5次;依托村文化室、IP广播、特色书屋、文化墙等,夯实去极端化阵地,先后开展“凝聚青春正能量、共筑平安博乐梦”、“依法去极端化,共建和谐新博州”、“坚持正信正行,促进宗教和谐”等主题宣讲报告会8场次;协助村党支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恐涉暴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三)强基固本抓党建,转变机关效能作风。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扎实细致地落实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廉政建设、实践活动等工作。通过开展“微党课”、“业务讲坛”、“读书推讲”和道德讲堂活动,做到“勤”学、“深”思、“活”用。全年党支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41次,观看电教片11部、电影10部,开展专题讨论5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等4次,知识测试3次,主要领导亲自讲党课3堂;组织参加自治州“每月一课”干部讲座、宣传文化系统“双河讲坛”、党工委讲坛等系列讲座学习活动12堂36人次;结合“访惠聚”活动,切实落实党员“一岗双诺”机制,“抓党建促业务”成效显著,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二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2015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及相关学习资料,扎实开展第14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与共建村队、社区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子,开展“访贫困送温暖”活动;积极参与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学习活动,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把道德准则、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

(四)“三严三实”强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5年,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州史志办班子成员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开展专题讨论5次,查摆问题17条,确定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后均能够认真加以整改落实, 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等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扎实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等4次、知识测试3次,领导干部自讲党课5次,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有效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严格落实综合治理责任,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机制,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重点时期落实“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


第二部分 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博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1—22表)

第三部分博州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64.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3.5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7万元,占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万元(自治区党研室拨入党史本子款1.5万元,州党委组织部拨入三个一批培训费5万元),占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57.77万元、157.7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5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对2014年的进行了补发。2、采购办公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人员经费支出135.17万元,占8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1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7%。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增长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0%。具体原因如下:车辆燃油及保养维护费增加,2015年0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支出3.6万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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