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信访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推动全州群众工作的开展。
2.拟订自治州党委群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自治州党委、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4.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及自治州党政领导批办、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督促、检查和反馈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5.负责指导开展全州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指导全州各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帮扶救助困难信访群众。
6. 负责督导各县(市、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等信访风险评估工作。
7. 对各县(市、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实施群众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奖惩,提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并督促落实意见或建议。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信访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信访局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2016年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信访局收入预算为1503624.72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0362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624.72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353624.7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1306.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29.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089.52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50000元。
其中:信访工作经费15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2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6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了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