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州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的规划和督查工作。
2.负责和指导协调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和指导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和指导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审批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负责审批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建立、换届改选和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
6.领导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审批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意见。
7.协助州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配合自治州纪检部门督促工作范围以内的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
9. 加强对两县一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的工作指导。
10. 完成州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州直机关党工委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2016年州直机关党工委编制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事业编制人数3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6年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8人,事业在职人数2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直机关党工委收入预算为1619509.87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直机关党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61950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509.87元,项目支出4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579509.8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1222.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19.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1967.43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40000元。
其中:业务补助经费4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加了6.7%,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459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了3648.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博州机关党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