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政府关于博州公安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博州公安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博州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
(三)负责州党委、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公安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
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10个。
2016年公安局编制数2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1人,工勤编制人数10人。2016年实有人数32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38人,工勤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0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公安局收入预算为34468404.53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元,其中基本支出34468404.53元,项目支出 元。
1.基本支出预算34468404.5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904529.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2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41074.16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325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0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
博州公安局2016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