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以下简称博州工商局):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本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的监督,并对开办各类交易市场及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管理。
(六)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负责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工商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行政机构。
2016年博州工商局编制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43 人,工勤编制2人。截止2016年4月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41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14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工商局收入预算为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工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446439.61元,其中基本支出5686484.17元,项目支出 759955.44元。
1.基本支出预算5686484.1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36577.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507.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5399.25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759955.44元,其中:上年结余援疆资金744955.44元、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兑现5000元;本年财政安排消协专项经费1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074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984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4.5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6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98400元与上年132700元相比减少了343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博州工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