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规定;拟订自治州外事、侨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理自治州重大涉外、涉侨事务。
2、根据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对外开放的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自治州党委、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自治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自治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接待来自治州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重要人士;统筹安排自治州领导的外事活动。
4、负责自治州因公出国(境)管理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工作;承办自治州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地区人员的审核、审批、转报和管理工作,以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审批、签发赴毗邻国家出国(境)证明和应邀来访的毗邻国家经贸、科技人员的一次性签证通知函电。
5、负责自治州边界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境管理和边境涉外工作;拟订自治州边境管控的措施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州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在本州采访事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州对外对侨宣传、文化交流和民间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7、负责自治州国际交流事务,协调自治州的官方和民间对外交往事宜;负责自治州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负责自治州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自治州活动及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
9、负责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和“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的管理工作。
10、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港澳同胞的友好联络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归口管理自治州港澳事务工作。
11、 开展涉侨经济技术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做好涉侨捐赠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1.外事科
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出国(境)通行证及申办因公出国签证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函电工作;拟订自治州因公出国审批和管理的规定、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进行出国前的培训教育;负责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的涉外事项;负责外事侨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办理与国外缔结友好关系的有关事项,协调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督促、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案件;负责自治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州活动及我州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2.侨务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侨务扶贫、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回乡)定居等为侨服务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及“三侨考生”的身份审核工作;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合作;承办涉侨捐赠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组组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四)事业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管理。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主任由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1名领导兼任,设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边界事务和边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调研,掌握自治州涉边工作情况;指导并参与边境管理、与邻国交往有关的涉外工作;负责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州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事项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自治州侨联)是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机关与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作保持其相对独立性,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职常务副主席1名,科级秘书长1名。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仍按“博州政办发〔2009〕87号”文件执行。
二、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收入预算为1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13万元,其他收入无。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17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3.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63.13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三)2015年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收支预算公开明细到“类”,详见附件01表.
(四)2015年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明细到“款”,详见附件03-2表.
三、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2015年博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万元(详见附件05)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州政府代表团赴哈国参加蔬菜大棚建成开业典礼仪式。
(二)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国际、国内友好往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公务用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万元,三辆车,其中贰辆使用近十年。
附件:州外办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