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州团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自治州团委是自治州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⒈领导全州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州共青团组织围绕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⒉围绕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州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州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⒊负责全州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州党委、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州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⒋负责研究指导全州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县市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州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⒌负责全州青年统战工作。
⒍负责全州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⒎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⒏承办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自治州团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州少工委办公室),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青联办公室)。
㈢人员编制
博州团委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人,工勤人员1人。州团委实有在职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参照管理3人,事业在职1人,工勤人员1人。
二、州团委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团委机关收入预算为81.6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州团委支出预算总额为81.67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81.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万元。
㈢2015年州团委收支总表
详见附件1。
㈣2015年州团委收入预算总表
详见附件2。
㈤2015年州团委支出预算总表
详见附件3。(表3-1、3-2)
㈥2015年州团委支出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4。(表4-1、4-2、4-3、4-4)
三、州团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州团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5万元(详见附件5)。
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团委、自治区团委来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㈡公务用车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调研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博州团委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zip
共青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