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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03月12日 18:53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博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㈠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㈢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㈣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纳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五)依法对贪污、贿赂案、侵权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自治州两级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㈥对自治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隹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七)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㈧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对自治州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十)对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十二)对自治州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三)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五)依照有关规定,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级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级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以及下级院检察长;建议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本级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六)组织指导自治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自治州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七)规划和指导自治州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指导自治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八)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组织自治州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

(十九)翻泽、编辑少数民族文字法律、法规、资料等。

(二十)负责其他应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检察院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警务处(法警支队)、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案管办

2. 博州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58人,事业编制3人,公益性岗位5人,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副厅2人,正县6人,副县3人,工人3人,其中合同工1人,离休1人为副厅级,享受增发1个月工资政策,退休职工21人,其中副厅1人,处级10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1人,享受独生子女人数23人,办公楼面积为4645.23M2,由腾博势力公司供暖,家属院有老干活动室、车库加值班室,面积合计为 170   M2,由博乐市龙兴供热有限公司供暖。

三、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合计预算拨款为782.93万元,其中:上年额度141.12万元,部门预算下达预算641.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398.07万元,商品和服务

 

支出预算6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为167.1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预算拨款为641.8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31.81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9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11万元, 项目支出10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3.3万元(详见附件预算05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工作餐,湖北对口支援来人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3.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及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出差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

 

 

 

博州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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