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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2014年04月02日 17:33  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博州党委专用通信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工作。

(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三)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六)负责景区公安分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景区公安分局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十一)负责辖区内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制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十三)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公安厅机关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单位包括:办公室、交警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治安大队等单位5个,人员编制人数20人。

三、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

根据州党委、州政府确定的2014年州直部门预算工作方案,经州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州财政厅正式下达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文本,批复我局2014年预算收入总额220.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总额220.91万元。

四、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220.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1.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6万元,项目支出55.2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经费公开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用餐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修理等支出。

附件:1、2014年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4年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附件1:

2014年自治州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汇总表

单位: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65.64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财政专户资金 二、外交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 220.91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65.64
上年结余(财政拨款剩余额度) 55.27
收    入    总    计 220.91     支    出    总    计 220.91

附件2:

2014年自治州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汇总表

单位: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单位:万元
科 目 编 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220.91
204 02 01 行政运行 165.64 165.64
204 02 99 其他公安支出 55.27 55.27

 注: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示到项级科目。

附件3:

2014年自治州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汇总表

单位: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备注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16.5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1.5 
3.公务用车费 1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2)公务用车购置费

注:本表“三公经费”预算数含上年财政拨款剩余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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