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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或者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判案件。
3、审判由自治州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提起上诉的案件。
4、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5、办理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6、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7、对下级人民法院因管辖不明发生争议的案件指定管辖。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执行由最高、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
10、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指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县(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州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12、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6、承办其他应由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20.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4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1、我院新招录了29个聘用书记员;2、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满足信息化建设,我院购置了语音转换系统等设施设备,3、对审判法庭进行改造,安装办公楼室外围栏,化解我院地方债务纳入预算等;本年支出2905.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1.5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1、增加29名聘用制书记员,购置相关设施设备;2、为建设智慧法院,我院对服务中心进行了维修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购置设施设备,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 3、完成了对审判综合楼债务还款、办公楼室外围栏及退付当事人诉讼费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2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36万元,占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48.32万元,占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90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66万元,占66%;项目支出992.57万元,占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0.14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1、我院新招录了29个聘用书记员;2、员额法官工资进行了调资;3、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加大了司法救助工作。财政拨款支出234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3.6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1、我院新增加29名聘用制书记员; 2、保障了员额法官工资调资工作;3、为提高我院审判服务水平我院今年投入较多资金购置设备,维修等支出较大。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172.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主要原因是:我院新招录了29个聘用书记员;2、员额法官工资进行了调资;3、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加大了司法救助工作。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347.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8%,主要原因是:1、我院人员增加,工资进行了调资;2、对审判法庭进行改造;3、购置了相关信息化设备,加大了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7.7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501行政运行1682.89万元;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533.3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5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7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9.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09.57万元、津贴补贴405.99万元、奖金3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6万元、住房公积金81.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31万元、退休费5.65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奖励金53.96万元。
公用经费225.37万元,包括:办公费12.46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3.97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2.05万元、取暖费4.76万元、物业管理费14.59万元、差旅费4.04万元、维修(护)费7.22万元、租赁费0.95万元、培训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9.83万元、工会经费5.93万元、福利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57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7.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1.13万元,比上年减少10.65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用车及加大力度审核油耗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3万元,占96%,比上年减少10.84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用车及加大力度审核油耗量;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4%,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为提高我院审判能力,湖北高院派讲师团来我院进行讲义。2、高院来我院进行巡回法庭办理案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未开支。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料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公务接待费1.6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为提高我院审判能力,湖北高院派讲师团来我院进行讲义。2、接待湖北援疆工作考察交流及高院巡回法庭办理案件及队伍建设调研。3、接待高院人员来我院进行巡回法庭办理案件。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3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1.61万元,决算数41.1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39.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用车及加大力度审核油耗量;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61万元,决算数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62%,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3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9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了29名聘用制书记员,办公设备及耗材款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80.12(平方米),价值17.49万元。车辆18辆,价值501.9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47.1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我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原有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上升级改造扩建,营造出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环境。并投入资金配备LED超清显示屏、语音转换系统、自助查询机、互联网机等设备;二是审判综合楼业务用房尾款已全部偿还,并对楼内法庭进行改造,实现了现代化诉讼水平,改善了办公条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审判管理、行政管理方面的能力水平还不高,缺乏有效的措施办法。二是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还不够完善合理,项目资金梳理不够清晰准确,致使自评也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一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落实“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要求。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控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均衡结案。二是要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分析,提出科学的指标考评体系,使指标设置更为合理,真正起到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提高绩效评价结果。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