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文化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承办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挖掘、整理、保护及开发利用全州各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承担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文化馆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文化馆编制数 18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 18 人。2016年实有人数22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11 人,工勤在职人数2 人,退休人员9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文化馆收入预算为1,854,312.31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1,854,312.31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312.31 元。
1.基本支出预算1,854,312.3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0,822.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74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3,749.44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4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了1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文化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