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 管理全州文物事业,拟订文化市场和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负责权限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 落实广播影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广播影视、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编制数 39 人,其中行政编制 18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14 人,事业编制人数 3 人,工勤编制人数 4 人。2016年实有人数 65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27人,事业在职人数 2人,工勤在职人数 4 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30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收入预算为5,976,422.92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976,422.92元,其中基本支出5,528,088.28元,项目支出448,334.64 元。
1. 基本支出预算5,528,088.28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591,325.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893.04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1,869.65 元。
2.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448,334.64 元。
其中: 业务补助经费50,000元;自治区后备人才经费109,000元;博州江格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费190,000元;参加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圣火采集经费19,334.64元;自治州第四届职工运动会经费8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45,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基本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1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文广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