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书画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引导、开展书画活动,促进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繁荣发展,举办各类书画展览,促进对外交流,指导、培养书画艺术人才,收藏优秀书画艺术精品。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书画院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书画院编制数 6 人,事业编制人数6 人。2016年实有人数 8 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 6 人,退休人员 2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书画院收入预算为728,927.02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书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728,927.02元,其中基本支出728,927.02元,项目支出 0 元。
1.基本支出预算728,927.0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3,792.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67.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666.19元。
2.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0 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0%,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减少了3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书画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