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拟定自治州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州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州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专利实施管理工作;指导专利服务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负责自治州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的交流交易活动。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知识产权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知识产权局编制数 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 5 人,工勤编制人数 1人。2016年实有人数 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在职人数 4 人,工勤在职人数 1人,退休人员 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知识产权局收入预算为824556.28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知识产权局支出预算总额824556.28为元,其中基本支出 516056.28元,项目支出3085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 516056.2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69032.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79.4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444.61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308500.00 元。
其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40000.00,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2685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1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知识产权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