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文物局(博物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文物工作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和抢救、发掘、维修、展览工作。(三)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文物市场和文物流通业务。(四)负责博物馆建设、免费开放及馆际交流。(五)编制和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及文物事业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监督文物专项经费的使用。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文物局(博物馆)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文物局(博物馆)编制数17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7人。2016年实有人数20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8人,工勤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6 人,其他人员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文物局(博物馆)收入预算为2370779.05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文物局(博物馆)支出预算总额为237077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276.42元,项目支出642502.63元。
1.基本支出预算1728276.4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0131.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09.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335.41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642502.63元。其中:考古发掘经费50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42502.63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5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文物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