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现将博州知识产权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能
主管专利工作和协调知识产权事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符合本州实际情况的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知识产权战略。
(二)推进本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县、市阿拉山口地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统筹协调指导本州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本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普及知识权法律知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
(五)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指导、监督、检查县、市专利执法工作,受理县(市)、阿拉山口地区知识产权行政复议申请。
(六)负责本州专利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州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指导县(市)、阿拉山口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七)负责专利实施管理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负责专利广告的出证工作。
(八)负责本州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扶持、指导和监管本州专利服务中介机构。
(十)组织和开展本州群众性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组织专利技术及新产品的交流交易活动。
(十二)加强内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
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现有在职事业5名。退休人员1人。
二、博州知识产权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知识产权局收入预算为4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8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博州知识产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7.81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财政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7.81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4 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 0.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知识产权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zip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