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预算单位构成。
州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当于正科级,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2、部门主要职责
受博州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拟订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办法,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监督,推广应用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成果;负责全州建筑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自治州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州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定事业编制16人,2016年在编人数14人,退休人员为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 总体情况
2016年全州累计监督建筑工程156项,面积171.91万平方米,市政建筑工程24项。今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用日常监督、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6次,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共下发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17份、督办整改和整改通知书53份,排查质量和安全隐患418处,有效杜绝了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㈡ 工程质量方面
1、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从企业基本条件、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试验室条件四个方面对全州17家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使我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较去年有所提高,多数企业措施完善,各项生产环节规范有序。
2、加大市政道路工程检查力度。核查市政道路的施工许可证办理;督促岗位人员持证到岗履职;检查现场路基开挖、地下管线管网、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确保市政建设顺利进行。
3、强化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对全州4家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样品与原始记录管理、检测报告与报告发放登记管理、检测数据联网上传及现场检测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使全州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趋于完善,检测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4、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今年,新建工程项目签订责任书89项,已完工项目设置永久性标牌率达到100%。督促监理机构人员按要求履职,继续电子押证,保证了人员持证到岗率。
5、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以“3.15”和“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认真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投诉23起,已办理22起,结案率95.6%,群众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认可。
㈢ 安全生产方面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管理。今年完成了“数字化工地”基础建设,在全州6家工地率先启用试行,通过在施工车辆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施工人员生活区和重大危险源部位等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安全保卫等情况实时管理,形成立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从而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力度。将消防安全作为今年监督检查重点,印发了《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全年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4次,抽查了24项工程,下发5份《停工通知书》、8份《整改通知书》和4份《督办整改通知书》。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宣传主题,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方案》,通过报纸、广播、讲座、培训、展板、宣传单等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提高了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4、“安全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齐头并进。2016年,共申报了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6项,创建了自治州级安全文明工地12项,申报了2项“天山杯”优质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了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年初目标。
㈣其他工作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基层组织。我站结合监督队伍实际,制定计划,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老党员带头作用,树立先进典型,今年我站莎尔娜同志获得“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积极培育人才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发展了一名预备党员,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
2、认真落实考核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齐发展。今年我站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做好日常信息报送、文件落实、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年底安排专人与局其他科室协调联动、分工合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考核工作。
3、创先争优,开创业务新局面。我站检测中心顺利通过自治区计量认证复审,并新增市政道路和结构实体检测项目,良好的内部管理、人员素质、服务意识等方面受到了建设厅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考核组好评。2016年检测中心取得了“全国建设工程检测先进单位”殊荣。
4、立足服务基层宗旨,派驻人员技术援助。在技术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我站全年除了抓好承担的州直、阿拉山口市、五台工业园区、赛里木湖风景区等建设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还按照上级要求,选派3名专业骨干赴温泉县、阿拉山口市、金三角工业园区进行技术援助,发挥技术特长,为加快发展做贡献。我站还参加了博乐火车站扩建候车室和三条路建设工作,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 本年度博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监工程的总体情况是:今年累计监督工程129项,总建筑面积205.24万m2,完成竣工验收项目37项建筑面积49.43万m2,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加,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监督的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共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6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44 份,共排查并整改隐患252处我站监督管理的工程范围内未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所监管的建筑施工现场未发生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今年完成指导和初评的区级文明工地9项,自治州级安全文明工地12项,超额完成了自治州绩效考核年初的既定目标,1项工程获得自治区“天山杯”优质工程奖。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3场,例如“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延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延期培训及新取证培训、安全技术宣贯等培训,受培训为600余人次。6月,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活动中,在全州建筑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参加州安委会组织“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为主题的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展出了22块建筑行业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悬挂主题标语横幅1条,发放了宣传资料500余份。
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参与自治区、自治州质量安全专项检查6次,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和通报。
一年来,经过大家的努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为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博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05.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5.25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12 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5万元,占97.12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5.79万元,占 2.88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5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99.45万元、199.3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12 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1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9.8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 205.25万元,占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3万元,支出决算为 205.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16.5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44万元、津贴补贴53.94万元、奖金21.3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6.86万元、其他福利支出5.75万元、抚恤金0.44 万元、奖励金 0.09万元、住房公积金 12.05万元、采暖补贴0.75万元;公用经费 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2万元、差旅费1.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81万元,完成预算的27.02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71万元,完成预算的3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71 万元,占87.2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万元,占 12.7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5 个、来宾 15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1 万元,下降 52.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下降 26.43%。具体原因如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自治州相关规定,压缩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