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博州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法专项编制64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1、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9名。2、派出机构(副科级):博乐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9名、精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10名、温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8名、精河县公安局荒漠次生林森林派出所10名、阿拉山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8名。
博州森林公安局设内设机构4个(科级)。1、办公室(指挥中心) 2、法制科 3、刑侦大队 4、督察大队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博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本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3、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4、组织、指导本地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
5、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人员构成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底实有在职民警52人(含机关、温泉、精河县两所、博乐市),不含阿拉山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在职民警6人,该所经费预、决算在阿拉山口市财政局,与2015年在职民警52人人数一致。其中:县市调入1人,退休1人。
2、实有退休人员13人与2015年12人相比增加1人。
3、享受独生子女费人员31人(含家属)。
二、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履行职能,筑牢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两个屏障。
1、着力维护林区政治大局稳定。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完成林区巡逻检查470余次,执行各项安保任务280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人次,排查矛盾3起,未发生重大涉林信访案事件。
2、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一是扎实开展“护林防火、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560人次,车辆450台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巡逻检查车辆17000余辆,排查人员20000余人次,检查特种行业场所50次,有效防止了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针对不同时期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秋冬季严打”、“春季严打”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不断上升的势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2016年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340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319起,刑事案件21起,逮捕4人,取保候审25人,刑事拘留13人,移送起诉15案26人,移送农五师垦区公安局1案,救助野生动物67头只。
(二)从严治警,强化队伍教育培训,提升队伍形象和素质。
一是强化政治建警,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自治州“十项规定”以“访惠聚”活动为载体,建立民警联系困难户制度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强化警风警纪督查,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和“警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增强民警警务技能水平。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执法办案中实行“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的内部监督,规范涉案财物处理程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深化庭审旁听制度,努力强化民警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建立纪检、督察和法制部门联动协作监督机制,推行执法质量“季度考评通报”、“执法示范单位选树”等机制,强化法制队伍和兼职法制员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努力提高警务实战化水平。成功举办了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首届警务技能大比武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拉动演练10余次,不断完善应急处突预案。严格落实“大培训、大轮训”工作机制,积极与地方公安沟通协调,分批分次组织35位民警参加地方公安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继续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部署的各项任务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狠抓接报警、边境林区巡逻防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和警务保障等工作。温泉县、博乐市和阿拉山口市森林派出所与地方公安、边防武警搭建边境林区巡防机制,形成了“大巡防”的工作格局。
(五)加快基础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加大警综平台的应用力度,纳入绩效考核。已实现各类案件全部在网上办理。二是加大视频资源整合,积极与地方公安联系,完成各所视频资源接入当地公安视频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六)抓宣传工作,促进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全面宣传全州森林公安“五化”建设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战果,先后向州级报刊媒体投稿35篇,县市级电视媒体报道6次;撰写森林公安工作简报201期,一周工作动态38期。二是充分利用“爱鸟周”、“新广行风热线”等活动,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警民联系卡600余份,宣传群众达7000余人次。
2017年8月25日
博州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26.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6.2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9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026.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0.83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3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28万元,占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30.95万元,占3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83万元,占96%;项目支出43万元,占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976.23万元、支出1010.83万元,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5.39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标准增加;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88万元,占96 %;其中:人员工资774.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5.04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4.5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3.49%。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8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5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64 万元,完成预算的99.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08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1.92万元,购置数为1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7 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4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5个、来宾1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下降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4 万元,下降18 %。
2016年度博州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县市:博州森林公安局 填报时间:2017年8月25日
统计内容 |
具体情况 |
开展情况 |
一、部门决算是否公开 |
是 |
公开部门数 |
公开部门数 |
1 |
本级部门总数 |
1 |
已公开决算部门占本级部门总数比例% |
100% |
公开内容 |
2016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
二、“三公”经费决算是否公开 |
是 |
公开部门数 |
公开部门数 |
1 |
本级部门总数 |
1 |
已公开决算部门占本级部门总数比例% |
100% |
公开内容 |
财政部门 |
2016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
预算单位 |
2016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
三、公开完成时间 |
公开时间:2017年8月25日 |
四、公开形式 |
分类统计通过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方式公开的单位1个;政府或财政部门是建立公开专栏,是进行集中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