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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09月12日 18:54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

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有关规定,现将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活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天保办、护林防火办、综合业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博州党编办(2016)56号文通知,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全额事业编制为20人。截止2016年底有在职人员18名,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  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对2016年的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对2016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完成2016年度森林抚育5000亩清理修枝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单位本年度收入10808771.6元,其中:天保资金资金4737500元(社会保险补助266400元、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310000元、)。林业事业费2754471.6元。森林抚育资金490000元。天保二期追加工程项目资金500000元。天保资金-森林资源管理资金420000元。天保资金-动植物保护资金资金250000元。森林生态资金1656800元。其他林业资金68960.88元。本年支出7511080.66元,结余为项目结余3297690.94元(零余额账户)。经营结余38960.88元。

五、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财决05-1表)

本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2754471.6元。

1、工资福利支出1641279.04元。其中:基本工资770484元,津贴补贴为583143.65元,十三月奖金56574元,其他保障缴费278822.64元,基本养老保险77375.79元,职业年金3630.54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为119579元。其中:办公费55200元,手续费2600元,水电费6412元,邮电费11200元、差旅费13000元,福利费3116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65443.54元。其中:奖励金550947元、抚恤金102264元、住房公积金147884.54元、遗属生活补助22200元、个人取暖费42148元。

本年度基本支出结余为0元。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为8054300元,其中2130299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项目资金收入4747500元;2110506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追加资金500000元。2130207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森林资源管理资金420000元。2130211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动植物保护资金250000元。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基金项目收入1 656800元;2130205款森林培育项目收入490000元;

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为4756609.06元。

本年度项目资金结余为3297690.94元。

其中:

1、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项目支出3095163元。

项目支出明细:劳务费1200000元、管护站建设1895163元。

本年度此项目结余为1642337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为1461446.06元。

项目支出明细:水费5000元;电费8000元、邮电费20000元、取暖费48000元,差旅费42000元、培训费10000元;专用材料费90000元、专用燃料费60080元、劳务费1879699.06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本年度本单位此项目结余为195353.94元。

3、森林抚育项目支出为100000元。

支出明细:劳务费支出100000元,此项目结余为390000元。

4、2130207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森林资源管理资金支出100000元。结余320000元。

5、2110506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追加资金500000元。因季节原因下年度使用。

6、2130211款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动植物保护资金250000元因季节原因下年度使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其支出决算为项目资金支出18.08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项目资金支出18.08万元公务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项目资金支出18.08万元公务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项目资金支出18.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项目支出资金18.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办公用房面积928平米,业务用房422平米,其他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截止2016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177.6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83000635元、累计折旧713378.68元、净值11062712.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因2016年调表、增加工资,工程项目增加。

二、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因本年度项目未完工转入下一年。

三、年末结转结余3297690.94元,比上年度增加2103358.36元,新增项目未完工。

四、资产总计比上年度增加因2016年资产清查,新增固定资产及车辆(车辆为自治区护林办配置消防车83000635元

五、年末实有人数中2016年不统计退休人员。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因加强内控制度,节约车辆运行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1-表21)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表22)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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