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农机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博州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博州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方向、重大技术措施、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
3、组织协调农机行业的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重大农牧业机械技术化技术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开展州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4、负责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5、负责拟订农牧机械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负责调控优化全州农机装备结构。
6、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作业标准、质量、收费等实行监督检查。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农机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0个。
2017年农机局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2017年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9人,事业在职人数 0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其他人员2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农机局收入预算为1436006.17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农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3600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006.17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436006.1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4098.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10.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197.56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17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32%,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元,比上年减少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5000元,比上年减少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三公经费”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减少,参照2016年实际支出,合理安排2017年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1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