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水产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州水产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科技计划实施管理,做好渔业资源、渔业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养殖种植和保护等工作。
2、 依法对全州渔业水域实施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许可管理,渔业资源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各县(市)渔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3、 负责全州渔业生产、苗种生产的指导与管理,对水产品的加工、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渔业统计与调查工作,负责水产生产、科研、推广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4、对天然水域实行渔业捕捞许可和养殖许可管理。
5、负责渔业资源保护,保证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的实施,依法对全州渔业资源进行保护、增殖、放流;依法对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6、负责保护全州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研究、保护新品种移植、推广工作;依法处理渔事纠纷,受理渔业行政复议案件。
7、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
8、负责自治州渔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渔业行业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10、负责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渔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水产处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6年水产处编制数12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9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2016年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7人,工勤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员6人,援博人员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水产处收入预算为1407982.7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水产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407982.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982.76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207982.7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3313.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840.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828.34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00000.00元。
其中: 渔业行政执法项目支出预算2000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2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4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水产处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