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口

2017年度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部门决算公开回头看

2019年01月29日 12:23  

2017年度博州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度博州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

(2)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应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2)资源保护管理科。

拟定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保护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资源档案;负责自然保护区资源林政执法、湿地恢复、封育及营造林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工作。

(3)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拟订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抢救制度,制定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的救护、调查等科研活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监测档案。

(4)经营管理科。

拟订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的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自然保护区多种经营项目;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活动。

3、年末编制情况及实有人数情况

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4人为我单位工人),较上年减少2人。具体情况为:2017年退休2人。

退休人员7人,较上年净增加1人。具体情况:2017年7月份阿依古丽退休,8月院柱退休,去世一人(李如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部门决算包括: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04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41万元,增长17.5%,支出60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6万元,降低17.91%,结余63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9.17万元,增长69.4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湿地保护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为208.36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041.83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833.47万元,增长400%;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92.59万元,支出决算数602.66万元,增加210.08万元,增长53.51%。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84万元,占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万元,占0.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和访惠聚工作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为208.36万元,决算数1041.83万元,增加833.47万元,增涨比率400%。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2万元,占33.77%;项目支出399.14万元,占66.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湿地保护资金下拨时间较晚,项目实施较缓慢,未能及时实施。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92.59万元,支出决算数602.66万元,增加210.08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和访惠聚工作经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6.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3.44万元,增长32.1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5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75万元,降低27.67%。其中:基本支出203.53万元,项目支出301.5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湿地保护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3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77万元,增长84.3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湿地保护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08.36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036.83万元,增加828.47万元,增长397.6%;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92.59万元,支出数505.06万元,增加112.47万元,增长28.65%。差异原因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且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75万元,降低27.6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湿地保护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2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7万元;213(类)02(款)09(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01.53万元;213(类)02(款)10(项)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81.04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69.44万元: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73.42万元;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32.77万元;301(类)03(款)奖金支出5.17万元;301(类)07(款)款绩效工资支出16.33万元;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3万元;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7万元;301(类)12(款)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37万元: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32.76万元;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4.28万元;302(类)04(款)手续费支出0.06万元;302(类)05(款)水费支出0.2万元;302(类)06(款)电费支出0.68万元;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0.55万元;302(类)08(款)取暖费支出6.46万元;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6.92万元;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106.38万元;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0.43万元;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16.84万元;302(类)25(款)专用燃料费支出23.73万元;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93.85万元;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3.49万元;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0.78万元;302(类)29(款)福利费支出2.06万元;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万元;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7万元:303(类)类02(款)退休费支出2.83万元;303(类)09(款)奖励金支出0.42万元;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2.62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92.59万元,决算数505.06万元,增加112.47万元,增加29%差异原因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以及新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和访惠聚工作经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

与预算相比情况。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

与预算相比情况。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632.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9.16万元,增长69.4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1.77万元,增长84.38%。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89万元,比上年减少0.46万元,降低4.2%,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占99.08%,比上年减少0.45万元,降低4.1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0.92%,比上年减少0.0035万元,降低3.5%,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主要用于管护站巡护车辆的油料,维修及清洗。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是上级检查相关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餐费用。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8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5元,决算支出10.79万元,增加10.29万元。主要原因预算费用未包含项目资金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决算支出0.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2万元,比上年增加3.75万元,增长20.5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相应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0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实际采购29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83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52万元,固定资产1095.92万元,其中:房屋2133(平方米),价值333.8万元,共有车辆7辆,价值96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护摩托车用于管护人员巡护林区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66.1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99.14万元。现将2017年年末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汇报如下:

1.甘家湖保护区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

2017年9月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通过收据转账至我局基本银行账户访惠聚工作经费5万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2017年实际支出49919元,其中:用于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资金12499元;用于困难群众房屋修缮,桥道、桥涵、引水渠维修,小磨坊、小作坊修缮,支持小型种植养殖、家庭旅游、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组织群众参观学习,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更新村(社区)“两委”办公设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资金24920元;用于补充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2500元,资金使用率99.84%,结余81元,计划于2018年继续使用,用于访问贫困户,为群众送温暖。

通过对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访惠聚工作经费的支出,访惠聚工作组落实自治区基层群众工作推进会12项具体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本村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户26户,其中州甘家湖精河分局14户,州人民人寿保险公司12户;于2017年2月开展认亲活动以来,先后组织民族团结联谊活动7次;二是按照“八个一、八必问、八必讲”要求,做到工作队员和村干部包户全覆盖,达到小村每月走访一遍的要求;三是认真完善周一升国旗活动。在开展入户宣传动员的同时,依托网格建设,对应参加升国旗人员做到了底数清,为不断提高应参加升国旗人员参与率,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按网格进行签到、列队、点评、表彰,有效提升了村民参与升国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与此同时,对宣讲内容进行准备和设计,尽可能使用村民接受的语言开展宣讲,确保宣讲接地气,村民愿意听,听了有收获;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牧民夜校、周一升国旗、节假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2017年,先后组织开展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康知识防病讲堂、婚姻法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制宣传讲座等各类群众性活动50余场次,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五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并按照一户一策要求确定社会保障兜底17户44人;生产发展和就业扶持3户5人;发展种、养殖扶贫5户12人。工作队及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对本村贫困户进行了平均8次以上的慰问,累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1.9万元,使19户精准扶贫户已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2.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项目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588000元均为2016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17年实际支出588000元,使用率为100%。 主要用于:1、修枝:修枝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2、抚育剩余物处理:在林分抚育过程中,没有利用价值的作业剩余物以及修枝作业剩余物。抚育剩余物就地存放。平均每亩处理剩余物0.01立方米,本次抚育剩余物处理面积6000亩,共处理剩余物40立方米。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作业即将结束时,对枝桠堆或采取生物防治的方法,设置固定监测堆,调查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以达到预防和防止病虫害的发生。4、森林资源管护措施: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5、附助工程.宣传警示牌:在抚育区周界明显处设置宣传牌1块。

通过对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的实施后,使林木生长健壮,森林质量得到提高,使区域内森林生态系统更趋稳定,生态防护效益得以持续发挥。植被盖度的提高,也可有效减弱风,减少地表火灾附着物,有效防止森林灾发生。

3.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6259067.59元,其中: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942467.59元,2017年6月州财政通过大平台系统对我局下达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316600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3015283.51元,结转结余资金3243784.08元,结余原因为该项目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较晚,导致冬季无法施工,部分资金为项目的质保金。结转结余资金计划于2018年继续使用,用于二阶台、五道泉、盐池桥、叶克夏管护站内墙维修工程;管护站点取暖锅炉改造;购置大马力拖拉机及深翻犁;新建防火蓄水池;新建库尔曼克斯套管护站及库尔曼克斯套管护站附属设施工程;标识牌更换及盐池桥宣传牌地坪;新建叶克夏中心管护站。

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项目进度情况:1、二阶台、五道泉、盐池桥、叶克夏管护站内墙维修工程中标价14.8万元;2、管护站点取暖锅炉改造中标价12.5万元;3、大马力拖拉机及深翻犁中标价30.5万元;4、防火蓄水池中标价13.4万元;5、自流深水井中标价69.8万元;6、新建库尔曼克斯套管护站及库尔曼克斯套管护站附属设施工程中标价70.8万元(以上项目均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于完成政府采购手续较晚,导致冬季无法施工)7、标识牌更换及盐池桥宣传牌地坪17.55万元,已完成政府采购手续且开工,但由于施工较晚,导致冬季无法施工;8、二阶台供排水系统维修工程4.18万元,已完工待验收;五道泉管护站供排水系统工程5.8万元,已完工待验收;9、五道泉管护站绿化带灌溉系统工程10.2万元,已完工待验收;10、二阶台、五道泉、盐池桥、叶克夏管护站净水设备购置安装7.84万元,已购置且验收;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验收竣工;12、新建叶克夏中心管护站建设项目中标66万元,已支付40万元,已竣工待验收;13、森林资源智能管护系统项目中标92万元,已支付78.2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支出,加强了对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其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了国土安全,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了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同时,也提升了保护区精河分局公益林管护的水平,锻炼了技术力量,提升了工作能力,使保护区精河分局所辖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资源得以较好恢复,林分质量有所提高,植被盖度增加,达到良性健康生长的效果。

4.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358217.87元均为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2017年实际支出3015283.51元,2017年年末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结转结余20066.16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结转资金20066.16元主要用于六要素小型气象站及水文监测设备质保金,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使用内容:1、用于保护区宣传的印刷费;宣传工作是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的首要和重点工作,正确的宣传方式,不仅可以给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便利,而且可以使广大群众理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支持保护区的管理工作。2、用于保护区巡林护林的交通费。保护区辖区距精河县城较远,且路况较差,特别是每年春季采挖药材时期和重点防火期,分局常加大巡林护林力度,给单位资金使用带来较大压力。3、用于保护区精河分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费。保护区成立时间较长,人员年龄结构复杂,专业知识陈旧,技能参差不齐,给保护区资源管理带来诸多限制,影响了保护区有序发展。4、用于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设施建设。由于保护区各管护站点地处荒漠偏远地区和阿拉山口风区,植被稀少,冬季雪大,野生动物觅食困难,有冻死饿死现象,但因无完备的救护设施设备和措施,难以有效的进行及时救护、处理,直接影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因此精河分局计划在二阶台管护站建设野生动物饲草料仓库250平方米、在盐池桥管护站建设野生动物救助棚圈150平方米、野生动物野外投饲点5处。5、用于精河分局小型设备购置费。为提升精河分局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实管护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精河分局计划购置用于具有科研水平的小型设备,主要有专业摄像机1台、6要素小型气象站1座、水文检测设备1套。6、用于保护区资源监测及调查的补助费。保护区自成立以来,很少做过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及保护区环境监测等工作,许多数据和资料已经过时和不准确,影响到保护区正常工作的开展。7、用于保护区精河分局计划外的劳务费。包括上级的临时性的巡林清林等发生的劳务费,以及项目评审及方案编制费用等。

通过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病虫害、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应用先进技术,加大对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协调机制,保护森林林木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对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面综合保护,使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技术上的保障。二是通过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可进一步改善保护区现有的管护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使保护区的设施设备能发挥最大效应,既能满足当前保护区发展所需的宣传、管理、科研等要求,也可使保护区内管护站点等设施成为管护人员学习、工作、生活等的优美场所。

5.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

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300万元,由于资金下拨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拨时间较晚为及时实施,故结转结余300万元,计划于2018年继续使用,主要用于对项目区内长期居住、且具有草原使用证的牧民进行退牧补偿;退化湿地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共计面积786亩,其中:苗木种植308亩(胡杨种植面积258亩,柽柳种植面积50亩),梭梭播种478亩;购置打坑机5台,卧式抽水泵2台,洒水车1辆;设置大型宣传牌3个,警示牌4个;开展湿地监测评估2次;开展精河分局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工程4人次;雇佣3名管护人员对退牧还湿区域进行日常巡护和人工种植区的后期管理工作;购置精河分局工作人员野外装备服装45套;开展湿地日宣传教育活动等。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2017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因实施下拨时间较晚未能及时实施,未能产出项目绩效效益。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类)02(款)09(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类)02(款)10(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上一条:博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下一条:2017年度博州种子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回头看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