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分析、信息化、人口信息库建设工作。(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全州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4)、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5)、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数量,促进家庭和谐幸福。(6)、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全州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全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7)、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8)、编制全州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9)、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10)、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负责计划生育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州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办;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科。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州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降低人口出生缺陷,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工作;组织计划生育家庭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援助项目。
(三)人员情况:
2015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6人,事业在职6人,合计在职人数为12人。退休人员5人。
(四)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截止9月30日,全州总人口为481896人,全年出生人口为5690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1.95‰和7.58‰,在自治区(人口出生率13.5‰、人口自然增长率9.6‰)下达的人口计划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8.19%,高于自治区下达指标(97%)1.19个百分点。
1. 州、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坚持实行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社会抚养费征缴、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打假求实”两个专项活动纳入2015年党政责任书,继续实行党政线、业务线、部门线、群众线四线综合评定,并将业务线、群众线的年终考核放在平时。年初,州本级投入9万元对在2014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市)进行表彰奖励。今年对20个违法生育单位及村队实行“一票否决”(因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政策符合率不达标的,撤销自治区文明单位1个、文明村队3个,撤销自治州文明村队7个,取消了其中2个单位全体职工的绩效工资。超生单位的2名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5人。)
2. 2015年,全州投入人口计生工作经费1192.03万元,较上年1091.18万元增加了100.85万元,增长了9.24%,全州计划生育工作人均经费较上年递增0.51元,其中:州、县、乡分别递增0.41元、0.71元、1.10元。州、县两级财政部门将各类奖励扶助、村级计生宣传员岗位津贴、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类项目配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各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州、县两级共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32.81万元,增长了1.5%。
3. 州、县(市)均出台了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方案,强力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今年通过“揭盖子、挖幕后”专项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有奖实名举报制度(给予500-5000元不等奖励),继续对历年来违法生育及尚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进行清理清查,底数基本摸清,2003年—2015年,全州共计违法生育766人。今年,已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8例,奖励资金8000元(其中,精河4例,奖励资金2000元,博乐市3例,奖励资金3000元,温泉县1例,奖励资金3000元)。累计依法征收历年社会抚养费230.54万元,增收率较上年增长了15.06%。对其中77户拒不接受处理的违法生育户提交法院进行依法强制执行,完成应征收人群的83.02%。
4.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励扶助制度(政策)。今年,我州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对象1481人(户),享受自治区奖励扶助制度对象7857人(户),总计奖扶资金2100.882万元,惠及各族群众约1.7万人;1010人享受考学加分政策。全面完成了2008-2014年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特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评估,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工作调研督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对奖扶对象资格的确认、审核、公示及奖扶资金发放等程序。奖扶系统应用率100%,变更及时率达98%以上,信息上传及时率98%以上。农牧民有效领证率较上年同期提高0.62个百分点。
5.扎实有效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州级在享受国家、自治区特扶资金标准的基础上城市每人每年分别增加1080元、1320元,农村每人每年分别增加960元、1080元,同时各县市也分别给予每人增加500元—10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特殊困难家庭每人每年最高可领取到6400元的扶助资金。
6.紧紧围绕“百村万户颂国策”宣传教育品牌,通过“集中宣传讲国策、文艺活动演国策、党员培训学国策、4+2歌曲唱国策”等有效载体,扎实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群众人口计生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二是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重大纪念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作品,开展送健康送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演出活动。三是在全州人口计生系统举办了“最美计生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电视台设立了《健康你我他》、“最美计生人”、女性风采”等专栏。四是将人口计生宣传融入“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州、县、乡开展了以“遵纪守法,依法生育 ,抵御宗教极端”为主题的大宣讲和“去极端化”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五是加大了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宣传品覆盖率达90%以上。州人口计生委设计制作了7万册图文并茂、维、哈、蒙、汉四种文字的人口计生综合知识宣传手册。县(市)制作了折页、毛巾、门帘、折扇、挂带、扑克牌、拉笔、草莓袋各种民汉宣传品49万份,发放到群众家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人口计生委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人口计生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博州人口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博州人口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25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71万元,降低了18.38%,支出25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71万元,降低18.3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4年自治区拨付了博乐市计生指导站项目资金70万元, 2015年上调了职工工资。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8万元,占90.53%;其他收入22.65万元,占9.47%。收入较上年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自治区拨付了博乐市计生指导站项目资金70万元, 2015年上调了职工工资。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万元,占86.32%;项目支出32.3万元,占13.6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7.59万元,主要为2014年自治区拨付的计生指导站项目资金。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15.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万元,增长3.03%。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与上年相比一致。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30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降低10.37%,减少原因是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规范了单位各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7万元,占93.61%,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11.49%,减少原因是加大了对车辆运行费用的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6.39%,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等相关费用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是用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调研、督查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等公务接待。博州人口计生委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
(二)会议费支出决算0.77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31%,增加原因是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年末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在州宾馆租用会场一天。
(三)培训费支出决算1.46万元,比上年减少2.21万元,增降低60.22%,减少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参加疆外培训的费用管理力度。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216.48万元,收入决算数216.48万元,增加0。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16.48万元,决算数216.48万元,增加0;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决算数0。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236.1万元,支出决算数236.1万元,相比一致。其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6.1万元,决算数236.1万元,相比一致;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决算数0。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8.30万元,支出决算数8.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决算数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77万元,决算数7.7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53万元,决算数0.53万元。会议费预算0.77万元,决算与预算一致。培训费预算1.46万元,决算与预算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博州人口计生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2万元,比上年减少18.03万元,降低36.0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加强了对单位各项运行经费的管理。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5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38万元,固定资产84.56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价值3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5.6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项目支出决算0。
㈣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其他: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