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光荣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光荣院主要职责:1、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2、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3、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光荣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明光荣院标准》进行服务。博州光荣院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州唯一一所优抚福利事业单位,目前,在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10人,博州光荣院要每天照顾他们的起居饮食,在优抚对象生病住院期间照料护理的一切事务及最后要为老人们养老送终。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光荣院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 1个。
2017年博州光荣院编制数 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0人,事业编制人数5 人,工勤编制人数0 人。2017年实有人数14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 人,事业在职人数 4人,工勤在职人数 1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9人,其他人员3 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光荣院收入预算为1091181.84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光荣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091181.84元,其中基本支出817178.6元,项目支出 274003.24元。
1.基本支出预算817178.6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0902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90.83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185.77 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274003.24元。
其中:
在职人员经费32626.06元
安保设备购置费2510元
优抚老人生活补助237689.41元
优抚老人医疗补助1177.77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 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