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口

2015年度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08月18日 17:26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我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副县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内设办公室、征缴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网络科7个正科级科(室)。

2、基本职能: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组建于1983年12月,隶属于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位于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是统一管理自治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末现有在职职工40人,其中:正式职工:行政在职人数33人,处级1人(副县级干部),退休职工10人(其中2人为县级);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工1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扩面征缴成效显著。截至11月底,博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40.01万人,征缴基金7.53亿元,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州各项扩面征缴任务。

二是待遇支付不断强化。认真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严把待遇支付审核关,使各项待遇及时准确给付,基金支付率持续保持100%。截至11月底,享受各项社保待遇6.31万人,共支付6.67亿元。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三是基金监管不断完善。通过健全和完善风险排查、内控外稽、信息监管、考核问责等内外控制工作机制,使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两定”机构服务日趋规范。通过进一步修定和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认真落实“总额控制、定额管理、弹性结算”办法,加大对全州203家“两定” 机构检查力度,使“两定”机构服务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截至11月底,累计暂不支付超定额职工医保基金76万元,居民医保基金9万元,查处各类违规就医行为涉及资金56万余元已全部追回落实到位。

五是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去年完成社保数据向自治区集中和网络“双链路”管理,今年又筹资50余万元进一步加大社保信息机房的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推进了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社保基金收支全程电子化和生育保险即时结算系统在我州的率先推广和应用,同时加快发行社保卡和代扣代缴工作,利用社保网络平台建立博州社保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的宣传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查询和了解社保政策,使信息化手段的强有力推进有效提升了业务经办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 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博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07.3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3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6.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53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562.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2.17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68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88万元,占96%;其他收入20.48万元,占4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4万元,占74%;项目支出147.54万元,占26%;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486.88万元、465.2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3%,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95万元,主要原因是:总体支出增长是:1、2015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对2014年的进行了补发;2、2015年购置了网络设备对人力资源大楼的外部监控设备及机房的落后老式设备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保证机房的正常运行,所以今年总体支出较去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人员经费支出360.17万元,占7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3万元,占 22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9.44万元,支出决算为46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4%。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19元,其中:人员经费36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94万元,占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8个、来宾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5 万元,增长2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持平。具体原因如下:总体都呈增长趋势,因“三民”住驻工作组是牧业村队,相互居住比较远,所以今年公务用车支出较去年有所增长。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按照政府购置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3.93万元,其中:货物是2.58万元,占66%;服务采购是1.34万元,占3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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