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卫生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自治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州卫生资源配置,拟订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州卫生应急工作。
4、负责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农村卫生发展规划,负责自治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拟订自治州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州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自治州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自治州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
8、承担自治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9、承担自治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10、负责规范自治州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11、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自治州中医、蒙医、维吾尔医等传统医药事业。
12、组织开展自治州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各类医疗卫生学会,承担自治州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13、指导全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
14、负责卫生援博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卫生援博项目的落实。
15、负责自治州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自治州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自治州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卫生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卫生局编制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人数 12人,工勤编制人数2 人。2016年实有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5人,事业在职人数11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其他人员3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卫生局收入预算为4032876.95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卫生局支出预算总额为元,其中基本支出4032876.95元,项目支出 0元。
1.基本支出预算4032876.9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65844.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6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2352.19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13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2016年自治州卫生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