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推进各县市预决算公开的通知》(博州财预〔2013〕225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单行条例和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3、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负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5、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6、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药学会工作。
7、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药品。
8、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9、承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博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机构编制情况
1、机构编制: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纪检(监察)组。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博州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
2、人员编制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组长),内设科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安全稽查支队全额事业编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县级5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2人。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5〕16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收入预算为21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6.1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2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1.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0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8万元。
(三)2015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收入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详见附件01、02表。
(四)2015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按功能科目明细到“项”按经济科目明细到“款”,详见附件03、04表。
三、2015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3万元(详见附件0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无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2.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食药监局、湖北食药监系统对口援博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药监政策调研、食品药品日常、专项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