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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03月13日 17:29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5〕16号)文件精神,现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自治州城乡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参与州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和职务聘任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少数民族中青年骨干人才特殊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11、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强化自治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自治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2、受理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纳入部门预算的有:

1、设下属副县级行政机构1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务员局

2、局机关内设7个行政机构:(1)办公室、(2)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3)职业能力建设科、(4)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6)工资福利与退休科、(7)军官转业安置科(自治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所属事业单位5个:(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流动中心、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㈢人员编制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人数55人,其中: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1人。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在职30人,事业在职19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预算公开

㈠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博州财政局《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个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5〕16号),2015年下达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数741.9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74.0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467.85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总计74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85万元,项目支出284.06万元。

㈡基本支出预算明细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457.85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9.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7.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9%,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1.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4%。

㈢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附件:2015年州人社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上一条:博州120紧急救援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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