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州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开展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加快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指导和管理全州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7.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各种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残联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统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
2.康复科(辅助器具适配中心)
负责拟订残疾人康复中长期事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业务工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与供应、心理辅导、康复转介、康复人才培训、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咨询等服务;组织协调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协调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市)、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承担有关康复项目的组织实施。
3.组织联络科(宣传文化体育科)
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组织调查残疾人状况,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协助县(市、口岸)和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志愿者在残疾人重大节日开展助残活动;负责监督审核办理残疾人证;指导县(市、口岸)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各类残疾人协会的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残联列全额事业编制12名(含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事业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残疾人劳动教育就业部。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残联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博州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博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博州财发[2015])16号文件,博州财政安排博州残联收入预算为 3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博州残联支出预算总额为31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24.8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 124.8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90.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 万元。
㈢2015年博州残联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详见附件1)。
㈣2015年博乐市残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款”(详见附件2)。
三、博州残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博州残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万元(详见附件3)。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
㈡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zip
博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