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博州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园区管委会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服务、协调和管理职责,发挥寓服务于管理的双重职能,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项目选址、统一资源配置,负责园区道路、供排水、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行使的职权为:
1.按县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入园投资项目。
2.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要求、园区规划成果及县市的授权、委托,依法对园区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受委托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关证件。负责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公益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履行园区建筑市场和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3.负责园区内的房产管理工作,受委托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证件。
4.负责园区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受委托依法进行园区土地、矿权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等事项,发放有关证件。
5.对园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6.行使州人民政府和县市授权、委托的其他职权。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博州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管委会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0个,事业机构1个。
2017年博州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管委会编制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7年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在职人数15人,湖北援疆干部2人,借调人员5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18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管委会收入预算为15226536.2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州五台工业园(湖北工业园)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182.79 元,项目支出350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2139182.7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2211.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92.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078.08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3500000元。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000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7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6年未安排“三公”经费。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4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800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