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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博州主
管部门
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自治州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新建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承办;技术改造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3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市发展改革部门
审核人:林栋凤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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