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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3〕12号)精神,博州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已结束,现将拟推荐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
一、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拟推荐人员
刘环环,博乐市高级中学张贺贞,温泉县城镇小学
陈 静,温泉县初级中学
郑晓霞,博乐市第九中学
苏 咏,博乐市第九中学
张洪丽,博州教育局
二、“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人员
陈丽萍,博乐市第七小学
刘志华,精河县第二小学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监督举报电话:州教育局,0909-2319275,0909-2262187。州人社局,0909-2318182
博州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审核人:索里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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