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主体责任意识,5月29日,博州生态环境局集中约谈6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
会议通报了6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调查情况,面对面宣讲解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讲明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违法后果。现场宣读了《关于对6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未及时公开问题的处理意见》。6位企业代表认为调查情况属实,接受处理意见,并依次就今后认真履行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表态发言。
州生态环境局向被约谈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企业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严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是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对照全面自查规范运行。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正确认识,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主动对照环保行业标准全面自查,确保规范运行。三是企业要加强管理,建立环保长效机制,树立企业新形象。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放在同等位置同推进,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树立企业新形象。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