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博州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建设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用坚实法治保障守护天蓝水清土净的生态底色。
一是聚焦法治引领,筑牢依法行政“压舱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落实“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交流研讨17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召开专题述法会议,推动县市分局和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制度体系,修改完善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7个,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用好法治建设“指挥棒”。聚力精准治污,依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2025年博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4%,较去年同期增长2个百分点,稳固保持全疆四个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之一;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全州河流、湖库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强化源头管控,依法严把监测数据真实关。组织66家企业完成排放源统计,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数据质量复核系统数据完成率达100%,33家重点污染源在线数据即时和补全有效传输率分别为97.07%、98.4%,202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开率达99.93%,环境监测任务完成量及时效性达100%。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涉企执法服务效能,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起,完成首例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环境违法问题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案例;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6件、从轻处罚100.04万元;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件,免处罚金64.8万元。
三是聚焦法治服务,搭建政企民连心“暖心桥”。优化审批服务与源头管控,全年为建设项目选址开展符合性分析70次,确保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审批建设项目56个,发挥环评在绿色发展中源头预防作用。建立环评单位“红黄绿”三色标识管理制度,通报、批评、约谈23家38人次,不断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效净化环评市场。核发排污许可证77家,排污许可全面提质增效。拓展普法宣传与法治浸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教活动30余次,入企宣讲60次,发放资料2.1万份,运用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150余次,覆盖群众超20万人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法治意识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浸润人心。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