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该地块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形式的调查,调查地块内原有企业为食品加工类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进行,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形式对该地块开展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初步排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地块污染环境状况,通过初步采样检测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在结合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收到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水平。本次调查共采集10个土壤样、2个地下水样和1个地表水样,由采样监测数据分析可知,地块土壤监测点各层样品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上下游地下水监测点各类项目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地块北侧2km处博尔塔拉河地表水断面各类项目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限值。
综上,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能够满足下阶段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