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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10件为民实事”工作清单台账

2021年09月29日 16:13  州生态环境局

序号

实事名称

重点任务

主要指标完成及工作进展

销号时间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将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到12345政务热线,提高便捷性,确保群众的困难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办理。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是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强化环评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沟通、网上办公和便民咨询等机制,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办理“零跑路”,二是双号并行,与12345热线标准统一提供服务,转办事项在8小时内签收,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联系诉求人,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类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实提高即使应答率。三是加强联动,靠前服务。及时与发改、工信等部门加强对接,掌握企业的备案基本信息情况,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发生,让企业在环评报批过程中少走弯路。

2021年7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以及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烟尘污染治理,年内全州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达标率由85%提高到90%;加强县市空气质量状况监管,确保完成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任务,确保各县市空气质量年均值持续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之内,让大美博州天更蓝、让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好的环境。

2021年1-8月,空气质量优良比98.3%,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比例上升2.0%。2021年优天数为66天,占比27.8%;良天数为167天,占比70.5%;轻度污染天数为4天,占比1.7%。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分别为59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分别下降1.9%、9.1%,截至目前,未出现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气。

开展博州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与工业炉窑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各县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共计12台,无工业炉窑治理项目。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共计排查67家涉VOCs企业,均已完成治理改造;加强烟尘污染治理,年内全州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达标率已达到90%,推进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科学加强城市道路洒水抑尘的时间和频次。全州现有环卫专用机械车辆133辆,负责路面清扫、洒水、垃圾清运、下水井吸污等工作。目前,全州道路机械化清扫率44.06%。

2021年9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

推进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建设

充分利用不可多见的原始河谷林湿地资源,统筹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林草湿地保护、绿色生态旅游,推进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建设,持续改善博尔塔拉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博河水生态治理规划编制,积极申报温泉县饮用水源地管理设施项目、博乐市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项目、博州农村污水集中整治建设等项目,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推动项目落实实施。

已完成博河水生态治理规划编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梳理项目,积极组织县市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温泉县饮用水源地管理设施项目已经取得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0.19万元;博尔塔拉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包括博乐市2个乡镇))已取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089.34万元;博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2013.34万元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库。

2021年9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县市、乡镇周边村队接入县市、乡镇污水管网,加强农村集中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行政村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城镇管网到位的行政村比例计划年内达到98%。农村常住人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户数计划年内达到75%。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县市、乡镇周边村队接入县市、乡镇污水管网,加强农村集中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21年9月,我州共303个行政村,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管网的行政村为295个,占比97.36%,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合计39023户,约占全州农村常住户数71.25%。

2021年9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

解决群众反映环境信访案件

重视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办、回头看工作,确保群众满意率。主动服务企业、群众,优化作风,下大力气治理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全州2018年以来的环境信息信访投诉案件全面梳理开展“回头看”。重点聚焦重复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环境信访,对反映的环境问题在受理、查处、办结、回复等环节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已对环境信访“回头看”问题整改不力的1家碳酸钙加工企业的法人和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后期将持续开展环境信访案件“回头看”,确保环境信访案件惩戒到位,整改见效,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 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年7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

积极推进县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

积极推进县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申报纳入国家项目库,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温泉县饮用水源地管理设施项目已经取得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0.19万元;博尔塔拉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包括博乐市2个乡镇))已取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089.34万元;博州博乐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项目、博尔塔拉河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博尔塔拉河温泉县查干屯格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已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初审。

2021年9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

建立兵地环境信访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兵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兵地联合执法。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兵地融合发展要求,推动形成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共同制定兵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环境信访投诉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共同处理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兵地双方对各自行政区域的环境安全负责,坚持对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齐抓共管,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兵地联防联控的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对接,互通信息。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兵地融合发展要求,着眼兵地环境保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与第五师生态环境局积极对接,达成共识,计划近期联合开展对新赛园区和博乐市东工业区环境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兵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兵地联防联治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联合执法4次,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筹备、召开下半年兵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二、完善单项应急预案,融入兵团协同配合工作职责。按照单项预案修编要求,我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博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在预案中增加了涉及第五师有关工作指责和协同配合工作内容,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州人民政府印发。

预计2021年10月销号完成

8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每季度开展一轮,每月走访一次,到结亲户家中面对面宣传党史,讲关于党史的故事及人物,了解并解决结亲户家中的困难;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交往。

每季度开展一轮,每月走访一次,到结亲户家中面对面宣传党史,讲关于党史的故事及人物,了解解决结亲户家中的困难;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交往。截至目前,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52件,解决困难诉求11件。

2021年4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

开展企业帮扶指导

定期开展企业现场帮扶指导,通过现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帮扶指导。

2021年5月底在分管领导刘鑫副局长的领导下,组织全州未按期提交执行报告2020年报的持证单位来州局集中交流学习,其中综合业务科、支队、环境信息中心均派出业务骨干形成定点帮扶小组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自治区规定的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填报任务;2021年8月,针对环保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向企业推送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规范性、完整性填报技术指南,指导并督促企业积极、有序地进行排污许可双百工作的推进。

2021年8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通过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宣教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队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群众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博州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严格按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六五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据统计,5月20日至6月30日,全州共展出环保宣传展板71快,悬挂环保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环保袋、购物袋40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送各类信息78条。

2021年7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审核人:苏荣

上一条:关于排污许可证注销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博乐市镜湖九号建设项目用地状况调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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