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临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09-2319546。
博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
审核人:苏荣
上一条:关于对《2023年度博州第一季度新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推荐“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