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州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州住建局从三个方面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资工作,确保春节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劳有所得。
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建建〔2021〕3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考勤制度,完成建筑工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采集,并将考勤信息推送到“新疆工程建设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
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近日,州住建局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我州18个房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等内容进行检查。经检查,整体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良好,农民工劳动合同、进退场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基本完备,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建筑业企业、工地等农民工较多的场所,面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大力宣传政策,不断提高建筑领域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加深农民工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审核人:张欢